今年上半年我国高耗能产品出口大幅下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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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08-09-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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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年7月1日起,我国大范围下调、取消包括“两高一资”产品在内的出口商品出口退税率,政策实施1年来,对我国高耗能产品出口的调控成效显著。据海关统计,2008年上半年,我国累计出口高耗能产品(包括钢材、铁合金、钢坯、生铁、铝、铜、水泥、肥料等8种主要出口品种)5313万吨,比上年同期(下同)下降17.1%;出口价值395.9亿美元,增长16.6%。 在肥料、水泥出口大幅下降的带动下,6月份我国高耗能产品出口下降幅度进一步加深。6月当月出口高耗能产品827万吨,同比下降32.6%,为去年7月调整出口退税政策出台以来的最大降幅。其中我国水泥、肥料分别出口167.5万吨、64.9万吨,分别下降51.3%和40.3%,两者合计对同期我国高耗能产品出口下降的贡献度达55.2%。 2008年上半年我国高耗能产品出口的主要特点有: 一、月度出口量震荡下行,降幅继续加深 受出口退税、出口加征关税等出口政策调整影响,我国高耗能产品月度出口量自2007年6月份1226万吨的峰值逐步回落,在同年9月份出口量跌破1000万吨后,除2008年5月份再次突破1000万吨外,其他月份出口量基本上在800万吨上下震荡。2007年9月份出口量同比首次出现下降以来,除2008年1月份出口增长9.8%以外,其他月份同比均呈现下降态势,今年6月份当月出口降幅为32.6%,更是去年以来的最大降幅(下图)。 二、出口政策调整对不同高耗能品种出口影响力不尽相同 今年上半年,我国钢材、生铁和钢坯出口继续呈现大幅下降态势。上半年,钢材出口2694.2万吨,下降20.2%,占同期高耗能产品出口总量的50.7%。在国内市场需求旺盛和国际海运价格急剧上升的共同影响下,上半年我国水泥出口快速下降18.4%;其中6月份出口167.5万吨,同比大幅下降51.3%。此外,受对尿素等主要肥料品种加征100%特别关税的影响,6月份当月出口肥料64.9万吨,大幅下降40.3%;上半年累计出口791.4万吨,增长70.6%。在国内产能相对过剩、国际市场价格持续高位运行等因素带动下,上半年我国铁合金、铝及铝材和铜及铜材出口仍然呈现增长态势,分别增长8.5%、9.9%和23.3%(表1)。 表1 2008年上半年及6月份我国主要高耗能产品出口统计表 | 6月份 | 上半年 | 出口品种 | 出口量(万吨) | 同比% | 出口量(万吨) | 同比% | 钢材 | 522.2 | -17.8 | 2694.2 | -20.2 | 水泥 | 167.5 | -51.3 | 1449.2 | -18.4 | 肥料 | 64.9 | -40.3 | 791.4 | 70.6 | 其中:尿素 | 23.2 | 24.2 | 377.6 | 206.9 | 铁合金 | 30.8 | 10.8 | 172.4 | 8.5 | 未锻造的铝及铝材 | 29.7 | 16.1 | 34.9 | 9.9 | 未锻造的铜及铜材 | 6.0 | 3.2 | 139.7 | 23.3 | 生铁 | 3.6 | 9.0 | 18.4 | -57.2 | 钢坯 | 2.0 | -97.4 | 13.3 | -97.0 | 三、内蒙出口增长迅速,山东、天津和浙江出口下降显著 2008年上半年,全国有12个省市(区)高耗能产品出口量超过100万吨,其中北京、内蒙和湖北出口分别增长6.1%、14.7%和2.4%。除上述3省市(区)之外,其他9个主要省市出口均呈现下降态势,山东、天津和浙江分别出口738.3万吨、248.6万吨和166.8万吨,分别下降29.3%、34.1%和29.5%。而6月份当月,除湖北省出口量微幅增长外,其余各主要省市出口均表现为大幅下降,上海、山东、江苏、天津和云南等5个省市的降幅均超过3成(表2)。 表2 2008年上半年及6月份主要省市高耗能产品出口统计表 省市 | 6月份 | 上半年 | 出口量(万吨) | 同比(%) | 出口量(万吨) | 同比(%) | 上海 | 136.1 | -32.4 | 959.3 | -9.9 | 山东 | 91.5 | -50.5 | 738.3 | -29.3 | 江苏 | 101.5 | -34.8 | 664.5 | -19.4 | 辽宁 | 78.7 | -8.6 | 386.3 | -17.5 | 河北 | 67.6 | -2.7 | 358.9 | -14.2 | 北京 | 43.1 | -16.4 | 333.7 | 6.1 | 天津 | 45.4 | -47.0 | 248.6 | -34.1 | 广东 | 42.7 | -27.9 | 233.4 | -20.1 | 云南 | 19.3 | -47.8 | 170.1 | -11.9 | 浙江 | 31.9 | -26.9 | 166.8 | -29.5 | 内蒙 | 21.4 | -7.7 | 111.7 | 14.7 | 湖北 | 21.2 | 1.5 | 108.9 | 2.4 | 随国家出口调整政策措施效果的逐步显现,我国高耗能产品总体出口增长势头已经得到初步遏制。但是数据显示,出口政策调整对铁合金、未锻造的铝及铝材、铜及铜材等产品出口的作用并不明显。由于高耗能行业是部分省市的产业支柱和财政的重要来源,在产能快速扩张以及国际市场价格上涨的双重作用下,部分高耗能产品出口仍然存在反弹的可能性。当前,高耗能产品大量出口,不仅加剧了我国能源供需矛盾和环境保护压力,而且容易带动上游资源价格的进一步上涨。因此只有继续采取有力措施,标本兼治,才能促使高耗能行业出口规模和效益更加符合我国的总体利益,保证行业的健康发展。为此建议:通过提高能耗、环保、技术等行业标准,健全和完善行业准入制度,对高耗能行业产能实行总量控制,淘汰落后产能、提高产业集中度,遏制高耗能行业的无序发展,从而达到调整出口结构的目的。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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