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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务部组建市场秩序司 意在推进商贸领域行政执法

发布者:     发布时间:2008-09-04     浏览次数:

按照新发布的商务部“三定”方案,原全国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领导小组的工作职能划入该部,为此商务部新组建了市场秩序司。在该司的职责表述中,“推进商贸领域行政执法”首次被明确提出。有关专家认为,这意味着商务部今后将加大对商贸领域行政执法的监督力度。
   新增设的市场秩序司负责人向欣3日在接受新华社记者采访时透露,商务部不久前在北京、重庆、湖南、广东、广西等地进行的调研显示,目前商贸领域尤其是内贸领域已出台了许多法律法规,如《生猪屠宰管理条例》《商业特许经营管理条例》《零售商促销行为管理办法》《美容美发业管理暂行办法》《洗染业管理办法》等,但一些地方存在落实不到位、执法力度不一的情况。今后,商务部将加大对有关法律法规执法情况的监督检查力度。
  记者了解到,原全国整规办撤销后,商务部市场秩序司将继续以部际联席会议的方式牵头协调各部门工作,除此之外,新设立的市场秩序司的主要职责还有:牵头国内外贸易和国际经济合作领域市场秩序的整顿规范工作,推进商贸领域行政执法,规范商贸企业交易行为,促进公平交易和有序竞争。
  “我们将探索、推动各地商务系统行政执法工作的交流,同时探求与工商、质检、公安等相关部门协作执法的新机制。”向欣说。
  不仅如此,此次机构改革后,推动商务信用建设将成为商务部的一项重要职能。市场秩序司将负责商务领域信用建设,指导商业信用销售,建立市场诚信公共服务平台,参与社会信用制度建设。
  商务信用贯穿工商企业所有活动,是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重要内容。一个国家的商务信用状况直接影响生产经营活动和市场消费环境,关系国民经济的健康发展。
  目前,由于我国商务信用体系不健全、企业信用缺失,在所有交易中企业间信用交易仅占20%,而西方国家商业贸易的90%都采用信用方式进行。我国落后的现金(汇)结算方式,严重阻碍商务活动的扩大和消费的拓展。
  今后,商务部将联合有关部门开展多形式的诚信宣传教育和创建活动,规范经营交易行为;打击侵权假冒产品,虚假打折违规促销,违法广告等行动;鼓励企业诚信纳税,诚信定价,确保履行质量的服务承诺。
   此外,通过构建机制、制定规范、改进管理、完善政策服务等措施,促进信用调查、商账追收、信用评价等相关服务业的发展,推动商务信用工具的广泛应用,以完善风险防范机制,促进各类商务信用交易活动的健康发展。
   同时,商务部将与保监会、银监会等部门密切合作,研究发展贸易信用保险和担保的措施,为企业提供风险保障;在信用销售发生坏账时,按照约定及时赔付,减少企业损失。同时,帮助企业建立健全信用风险管控制度,在信用销售中有效控制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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