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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化产业振兴规划提出对两石油巨头等财政补贴

发布者:     发布时间:2009-02-10     浏览次数:

饱受2008年油价“过山车”之苦的国内油企,有望获得政策解困。

  《第一财经日报》获悉,国家发改委等正在加紧制定石化产业振兴规划(下称“规划”),缓解国内炼油、化工企业的巨额亏损被列为重点内容之一,其中包括拟议将石油特别收益金(俗称“石油暴利税”)起征收点提高至60美元/桶。而现在的起征点是每桶40美元。

  “石化行业的结构调整和产业升级是主线,炼油、乙烯等重点化工项目,支农化学品如化肥、农药等,以及高端化工新材料产品等,将是规划重点扶持的对象。”昨天,一位参与规划制定工作的专家向《第一财经日报》透露。

  2008年,中石油、中石化等炼油、化工巨头损失惨重,中报显示两家公司净利润同比分别下滑了36.3%和73.4%。炼化业务的亏损是净利润下降主因,去年上半年,中石化炼油业务亏损738.79亿元,中石油炼油与销售板块亏损590.2亿元。

  前述专家表示,正在拟订的规划草案,提出了对中石油、中石化两大油企2008年度的炼油亏损给予财政性补贴的问题。

  “亏损补贴是临时性的,炼油、化工企业最后能否获得、获得多少补贴,还跟今年石化行业的市场形势相关。”该专家同时表示,规划并没有对给予国内炼油企业多少补贴作出明确说明,规划细则需要在国家发改委讨论通过后再提交国务院审议,最终定稿会否作出改动,目前还不确定。

  提高石油特别收益金起征点,是规划草案中为油企解困的另一良方。中石化经济技术研究院某参与了规划制定工作的专家在接受记者采访时透露,在规划讨论草稿中,拟定将石油特别收益金起征点由每桶40美元提高到60美元。

  2008年中报显示,中石化去年上半年缴纳石油暴利税165.44亿元,同比多缴了133亿元。前述专家表示,随着整个石油勘探开发成本的上升,中石化的原油开采盈亏平衡点已经逼近45美元/桶。从行业发展的角度讲,石化业在短期内不可能有大起色,中石化目前已经非常困难,再要收取高额的特别收益金只会加重企业负担,因此在规划草案中提出了60美元/桶这一相对比较合理的“门槛”。

  按照财政部在2006年颁布的石油特别收益金征收办法,当国际油价在40~60美元/桶,特别收益金税率在20%到35%;当国际油价高于60美元/桶时,统一按照40%的税率征收。

  上述中石化经济技术研究院专家表示,石油暴利税“门槛”最终能否提高,需要看国家财政的承受能力,而在四季度国家财政收入出现了大幅下降,若规划确定了这项内容,还需要国家发改委和财政部协调来执行。

  此外,规划讨论草案中还有更多缓解国内油企困境的内容,包括将成品油消费税征收方式由价内税改为价外税,增加化工产品出口退税的品种和税点,增加成品油等的收储力度,优先收储中石油、中石化等国有骨干企业的产品以疏导库存等。

  “石化产业振兴规划涉及的点非常多,估计会比大家普遍预期的出台时间要拖后。”参与规划制定的一位权威人士向记者透露,规划草案在春节前经过了反复讨论,修改次数有几十遍之多,有关专家刚刚在上周六最后过了一遍规划草案。

  该专家预计,两会前后规划有望提交国务院审议,最迟在上半年,所有的产业振兴规划都会出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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