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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住房保障制度初步形成 扶持政策频频出台

发布者:     发布时间:2011-01-07     浏览次数:

  为了实现“住有所居”的庄严承诺——“十一五”期间我国大力推进保障性住房建设综述

  新华网北京1月6日电(记者 杜宇)这是制度建设的突破。

  2006年全国尚有70个地级城市未建立廉租房住房制度,如今,以廉租住房、经济适用住房、公共租赁住房为主要形式的住房保障制度初步形成。

  这是财政投入的跨越。

  截至2005年底,全国累计用于最低收入家庭住房保障的资金为47.4亿元;“十一五”期间,中央安排保障性安居工程专项补助资金为1336亿元。

  这是惠及民生的体现。

  截至2005年底,全国仅有32.9万户最低收入家庭被纳入廉租住房保障范围,如今,通过各类保障性住房建设,全国1500万户城镇中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问题得到解决。

  “十一五”期间,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保障性住房建设工作,建设工程呈现“加速跑”的趋势,越来越多住房困难群众的安居愿望得以实现。

  描绘政策蓝图:住房保障框架日趋清晰

  有这样一份标志性文件,注定要镌刻在中国住房保障历史上。

  2007年8月,国务院出台《关于解决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的若干意见》,强调把解决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作为政府公共服务的一项重要职责,同时,进一步明确住房保障范围、保障标准。

  住房城乡建设部有关负责人表示:“这份文件的最大特点在于,将解决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列为政府公共服务的一项重要职责,这无疑为解决‘住有所居’这一重大民生问题提供了强有力的制度保证。”

  文件背后是令人忧心的数据,到2006年底,全国城市低收入家庭中,人均住房面积不足10平方米的还有1000万户,约占城市居民家庭总数的5.5%。

  解决群众住房问题是政府义不容辞的责任,必须强化政府在住房保障中的主导与核心作用。

  自这份具有里程碑意义的文件出台后,我国住房保障制度建设开始进入建立、完善和有序发展的阶段。

  一系列配套政策相继出台,涉及廉租住房保障资金管理、改善农民工居住条件、推进城市和国有工矿棚户区改造以及廉租住房保障规划等多个方面,为城市低收入家庭编织了一张住房保障网。

  随着廉租住房、经济适用住房建设和棚户区改造力度的逐步加大,城市低收入家庭的住房条件得到较大改善。但是,“夹心层”住房问题日渐凸显。

  由于有的地区住房保障政策覆盖范围比较小,部分大中城市商品住房价格较高、上涨过快、可供出租的小户型住房供应不足等原因,一些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无力通过市场租赁或购买住房的问题比较突出。同时,随着城镇化快速推进,新职工的阶段性住房支付能力不足矛盾日益显现,外来务工人员居住条件也亟须改善。

  2010年6月,住房城乡建设部等七部门联合出台《关于加快发展公共租赁住房的指导意见》,弥补了长期以来“夹心层”住房政策缺位。

  住房城乡建设部部长姜伟新表示,2011年将重点发展公共租赁住房,加快解决低收入和中等偏下收入群体、新就业职工和外来务工人员住房问题。

  目前,以廉租房、经济适用房、公共租赁房为主要形式,“低端有保障,中端有支持”的住房保障政策框架日趋清晰。

  在这张政策蓝图的指引下,“十一五”期间,全国1140万户城镇低收入家庭和360万户中等偏下收入家庭住房困难问题得到解决。

  履行公共职责:财政投入不断加大 扶持政策频频出台

  “尽管今年我省洪涝灾害严重,财政压力陡然增加,但省政府还是进一步加大资金支持力度,落实保障性住房补助资金超过23亿元。”吉林省副省长王祖继说。

  吉林省加大住房保障资金投入力度是“十一五”期间我国各级政府加大资金投入的一个缩影。

  2007年全国安排廉租住房资金77亿元,超过历年累计安排资金的总和。

  2008年,廉租住房保障资金首次写入政府工作报告,当年中央财政安排保障性安居工程支出181.9亿元。

  2009年保障性住房支出达到550.56亿元,这一年,中央加大对财政困难地区廉租住房保障补助力度:西部地区400元/平方米,中部地区300元/平方米,辽宁、山东、福建省的财政困难地区200元/平方米。

  2010年中央安排保障性安居工程专项补助资金达802亿元。来自住房城乡建设部的最新数据显示,“十一五”期间,中央累计安排保障性安居工程专项补助资金高达1336亿元。

  与此同时,一系列涉及金融、土地方面的扶持政策相继出台,为保障性住房建设可持续发展提供源源动力。

  中央政府的投入无疑起到风向标作用,各级政府也纷纷加大资金投入、土地供应。

  重庆:截至2010年10月底,全市开工建设1300万平方米公共租赁住房,超额完成了全年1000万平方米的开工计划。

  北京:截至2010年11月底,政策性住房用地供应1332公顷,完成计划的107%。

  黑龙江:2010年安排省级补助资金19.1亿元,比去年增加2.09亿元。

  思想高度决定工作力度。广州市常务副市长苏泽群说:“再富裕的地方钱也不够用,关键是城市政府的责任心问题,认识问题。如果认识到位,再难的问题也会想办法解决的。”

  据姜伟新介绍,2010年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规模创历年之最,全国各类保障性住房和棚户区改造住房开工590万套,基本建成370万套,超额完成年初国务院部署的任务。

  实现庄严承诺:让越来越多的住房困难家庭“住有所居”

  这是廉租房住户的满足。

  江西九江市东部的螺狮山小区,属于九江集中建设的保障性住房小区。60多岁的陈三里就居住在这里,她告诉记者:“每月只用付27元租金,就住上这么好的房子啦。”

  这是棚户区居民的喜悦。

  吉林市“筑石·居易”小区居民张永昶说:“我在棚户区30多平方米的平房中住了40多年,现在按照政府的政策,没花一分钱就住进了这套45平方米的楼房,我已经拿到房产证了。”

  这是“夹心层”的心声。

  在苏州工业园区,30岁的徐科和妻子刚刚从家乡张家港市来到苏州,吸引他的不仅是事业上的发展,还有眼前这套拎包就可以入住的公租房。他说:“不需要我费精力到外面去找房子,而且比较有保障。房租还可以直接从公积金里扣除。”

  随着我国保障性住房的大规模建设,住房保障范围从城市低收入住房困难群体,到林区、垦区、煤矿等棚户区居民,再到中等偏下收入群体,越来越多的群众开始享受住房保障政策的阳光。

  不仅要有房住,还要住得好。5年来,各级政府不断提高管理效率和服务水平,努力为群众营造一个舒心的家。

  在江西九江,一些新建的保障性住房因为远离现在居住地,导致一些保障对象不愿意搬到新居居住。

  针对低收入家庭对住房的选择性需求,九江市在全省率先创建廉租住房网上换房平台,为廉租住房家庭提供互换服务。同时对一些有“老、病、残”成员的家庭,专门设立一楼摇号组,确保这些家庭在自愿申请的前提下分到一楼房屋。

  为了探索创建文明、卫生、安全、和谐的保障性住房小区居住环境,广州市借鉴香港经验,推出了《保障性住房小区管理扣分办法》,采取包括发放奖金、颁发荣誉证书、奖状和张榜公告表扬等形式,对实施扣分办法取得良好成效的小区、集体以及家庭(个人)分别给予奖励。

  为了提高棚户区居民的居住水平和生活质量,吉林市对回迁房建设标准有如下规定,进户门为防盗门,室内房门为实木门;楼梯扶手为白钢扶手,窗户为单框双玻塑钢窗,卫生间设置水龙头、洗手盆、坐便器;厨房设置洗菜盆、水龙头等。

  为了让更多保障房小区居民住得稳、住得好,部分省市注重配套设施建设,兴建劳动密集型企业、创业市场、农贸市场等,安排低收入居民就业再就业。

  在辽宁本溪市明山区穆家街53A号楼对面,一家“工会惠民超市”显得格外醒目。收银员刘中秋告诉记者:“我原来住在溪湖区那边的棚户区,搬到这个新小区已经2年多了。这个工作就是社区给联系的,一个月500元,上半天班,离家也近。虽然挣得不算多,但我觉得比以前舒心了。”

  “安得广厦千万家,大庇天下寒士惧欢颜。”古往今来,住房始终倾注着人们许多的希冀与梦想,“十二五”规划建议提出,强化各级政府职责,加大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力度,加快棚户区改造,发展公共租赁住房,增加中低收入居民住房供给。权威部门也表示2011年将大幅度增加各类保障性住房建设,人们有理由期待,“住有所居”的目标将一步步变为现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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