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媒体称监管层拟试点上调存量二套房贷利率

发布者:     发布时间:2011-02-15     浏览次数:

  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可能继续升级,针对的或为第二套房以上(含二套房)的存量房贷。

  2月14日,接近国有大行个人金融部的人士向本报透露,决策部门近期曾召集几大国有商业银行个金部人士,商讨上调房价上涨过快地区第二套以上(含二套)存量房贷利率的可能性。

  他透露,若计划最终成行,有可能率先在北京、上海展开试点,第二套以上(含二套)存量房贷利率上调至基准利率1.1-1.2倍。不过他同时强调,政策仍在酝酿之中,能否最终成行还很难说。

  2月14日,接受本报记者采访的多家国有银行个金部门人士表示,目前尚未接到上调存量房贷贷款利率的通知。

  对于商业银行和房地产人士而言,目前背景下动存量房贷利率难度非常大。

  不同于2008年底房地产信贷刺激政策出炉之后,商业银行将存量房贷利率优惠由8.5折统一调至7折,时过境迁,在2011年房贷利率紧缩时期,优惠政策或将不复存在。

  房贷去杠杆化

  1月26日,号称史上最严厉的房地产调控政策“新国八条”出炉之后,尽管个人住房市场成交量在下降,但并不意味着房贷需求的紧缩。

  2月14日,某国有大行北京分行个贷部人士告诉记者,“尽管2月份刚上班,但贷款额度又快告罄,领导正在催促大家加班加点赶紧放款。”

  动存量房贷的念头,源于决策层对目前银行房贷杠杆化忧虑。

  过去几年,商业银行个人住房贷款余额呈现出向京沪等房价上涨过快的城市过度集中的现象。上述银行业人士估计,京沪两地房贷余额相加占其整体房贷余额的比重在某些国有大行已占到三到四成左右,而在一些中小银行,这一比例或更高。

  不过,央行最新数据显示,截至2010年末,全国购房贷款余额6.2 万亿元,同比增长29.7%,其中北京市个人住房贷款余额3476亿元,占比并不高。

  同时,以2010年为例,京沪两市个人住房贷款分别增加604亿和543.8亿元,两者相加尚不足全国当年整体1.3万亿新增个人房贷的10%。

  某股份制银行个金部门负责人认为,此举的主要意图在于存量房贷去杠杆化,“过去两年,北京、上海等部分城市房价上涨过快,是房价泡沫化的典型,银行业因此积聚了大量信贷风险,房贷需要去杠杆化。”

  上述人士认为,尽管目前没有确切统计,但在北京、上海房价上涨较快的城市,一个家庭拥有二套以上的个人住房贷款的并不少见。

  操作难

  然而,前述调存量的说法,遭到了商业银行及地产界人士的质疑。

  “可能性不大!”北京中原地产一位人士说。

  在某国有大行北京分行个贷部负责人看来,政策遭遇的现实阻力主要来自于法律程序——即若更改存量房贷计息方式,需要客户签署补充协议,而若客户没有签署补充协议,银行强行上调,从法律上是存在问题的。

  “若更改折扣,涉及到更改房贷合同的问题。”上述北京中原地产人士亦称,尽管不同的银行,甚至同一银行合同制式多有差异,但大多标准制式的贷款合同,会将房贷利率折扣表述明确,如“在合同存续期内,按照基准利率的85%或70%执行本合同。”

  “基准利率可以调整,但折扣是合同约定的。”上述中原地产人士说,每年银行可根据央行发布的最新利率水平,银行有权在一年到期以后,执行新的利率水平;但计息方式不能轻易改变。

  “如果银行单方面改变计息方式,需要法律上重新签订协议,这是一个硬性障碍。”上述大行北京分行人士也表示。

  不过,某股份制银行个金部负责人则认为,所谓法律依据的问题并不大,“如果要调的话,法律依据是充分的。我国是利率管制国家,大多银行签订的合同也都为利率市场化、法律和政策调整保留了空间。”

  显然,与2008年底金融危机后出台的房贷产刺激政策相比,利率优惠调下来容易,调上去难,客户很难开口答应。

  2008年10月27日,央行决定将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利率的下限扩大为贷款基准利率的0.7倍;随后七折优惠逐步扩展到存量房贷。

  当时商业银行有两种做法,以工行为例,采取系统直接下调的方式,无需再签新协议;有的银行则是通知客户需要补充签署一个新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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