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纺织业振兴直指出口零税率

发布者:     发布时间:2009-04-27     浏览次数:

  4月24日,国务院公布《纺织工业调整和振兴规划》全文(下称《规划》),这是继汽车、钢铁、物流、电子信息产业之后的第五个振兴规划全文。

  《规划》提出,2009年至2011年,我国纺织产业的八大主要任务有:稳定国内外市场、提高自主创新能力、加快实施技术改造、淘汰落后产能、优化区域布局、完善公共服务体系、加快自主品牌建设、提升企业竞争实力。

  此外,《规划》也提出十项保障措施,其中包括继续提高出口退税率、鼓励企业实施兼并重组以及加大对纺织企业的金融支持等。

  3月底,新的出口退税政策公布,其中纺织品、服装的出口退税率从今年4月1日起提高至16%。

  众多业内人士则希望,出口退税率能继续上调到17%,足额抵消现行税率为17%的增值税,实现出口零税率。

  不过分析人士认为,虽然《规划》中提出将继续提高出口退税率,但是能否上调至17%,目前依然无法判断,或许还要继续看未来数月的外贸形势而定。

  今年1至3月,中国纺织服装出口328.8亿美元,同比下降9.7%,低于全国出口19.7%的平均跌幅,不过3月服装出口已经开始从负增长迅速扭转为正增长,同比增长9.9%。

  《规划》表示,将加大对纺织企业的金融支持,对一些基本面较好、带动就业明显、信用记录较好、无严重环境违法行为、有竞争力、有市场、有订单但暂时出现经营和财务困难的企业加大信贷支持力度,允许将到期贷款适当展期;放宽中小纺企贷款呆账核销条件,简化手续和程序,对贷款实行税前全额拨备和提供风险补偿。

  不过,尽管《规划》被认为能促进纺织产业的结构调整和产业升级,但是仍有专家指出其中不足。

  第一纺织网总编辑汪前进认为,振兴规划在提振内需方面缺乏一些实际性的举措。他认为政策调整应将全部重心直接放在刺激国内消费上,并容忍出口贸易的适度萎缩。而在落后产能退出方面,政策层面要推出符合市场规律的引导机制并建议加大对纺织行业的减税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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