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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传发改委拟规范地方政府下调电价行为

发布者:     发布时间:2008-12-23     浏览次数:

经济转淡后,全国电力需求出现急速下降,国家统计局数据显示,11月发电量同比下降超过7%,各地用电量下滑趋势也在持续恶化。近日,内蒙古等部分地方政府为拉动用电需求而降低工业电价,对此,近期有消息称,国家发改委对地方降电价的行为将进行规范,且相关文件将于近期出台。业内人士称,这将使得全国电价下调的预期降低。

  拉动需求各地纷降电价

  今年9月起,全国电力需求出现急速下滑。

  自9月全国规模以上发电量增幅创下3.4%新低后,10月单月发电量首次出现4%的负增长,单月全国社会用电量也同比出现2.2%的负增长,11月发电量同比下降超过7%。山西、湖南、内蒙古、贵州、云南等高耗能产业集中的省区,用电量同比降幅均在两位数以上。

  电力需求的下降使发电企业折旧和还贷等财务成本的压力很大,因此,为保证电量回升、延缓经济增速下滑势头,各地政府纷纷以降价措施来拉动需求。11月17日,内蒙古最先决定下调工业用电电价,将铁合金、多晶硅等7种高耗能产业的生产用电在现行电价基础上每度下浮0.08元;黑色金属冶炼、有色冶金及深加工企业下浮0.045元。这次下调也被市场人士看做是电价市场化改革的探路之举。

  此举一出,其他各省区也纷纷效仿,宁夏、云南政府在不久之后也相继下调了工业电价0.03元/度、0.06元/度,以在经济增长放缓和下游需求萎缩的背景下,降低企业生产经营成本。

  据了解,这些省区的优惠电价政策中,基本都采用多方共同承担的方式降低电价。其中,不少地区的电网和煤炭企业承担的比重相近,要略高于发电企业承担的比重,原因是发电企业今年以来由于成本高涨依旧承担着亏损压力。此外,各地政府还依据具体情况对当地重工业企业实行减税减费等政策,以保证经济稳定。

  将加大电力企业亏损

  分析人士称,尽管降电价的目的旨在刺激用电需求,促进地方经济发展,但这似乎与国家节能减排的方针不相统一,此外,由于目前发电企业和煤炭企业都面临较大的压力,上述地区的优惠电价政策在落实上还有难度。

  对地方政府下调工业电价一事,中国电力企业联合会统计信息部主任薛静认为,这中断了之前节能减排、产业结构调整的连续性。此外,挤压电力企业,保证下游企业的做法也并不具有长期性。

  长城证券研究员张霖认为,对于这些地区而言,煤价下行趋势对行业的影响力度暂时超过了电企扭亏的重要性,当地电企盈利能力的恢复将受到一定影响。对于电厂来说,平均利用小时数约在5000小时以上才能盈利,目前电力企业被迫“以价保量”艰难让利。

  事实上,由于煤价高涨和用电量增速下滑轮流侵蚀电企利润,电力企业今年面临着全行业亏损。据了解,今年前8个月电力企业实现利润总额193.2亿元,同比下降82.6%;火电利润总额为-216.1亿元,同比下降147.5%,今年火电全行业亏损将达700亿元。电力行业担心,如果明年一季度后,国内经济还没有出现明显回调,出于保增长的需要,可能出现全国性下调部分行业用电价格。如果全国性下调工业用电价格,这对刚刚出现扭亏苗头的电力行业来说,无疑是雪上加霜。

  不利节能发改委欲规范

  昨日有消息传出,对以上地方政府的自主降价行为,发改委近期将出台一份文件进行规范。一位接近发改委的人士透露,该文件认为,地方自行降价的行为打乱了国家节能减排、产业结构调整的连续性,也会加大发电企业的亏损面。

  国家电监会相关负责人在接受媒体采访时表示,其实,国家监管部门也觉得比较为难,“一方面地方降价确实存在客观因素,另一方面也跟国家的政策相抵触。所以国家还是会对这些行为进行规范,但会留一个口子,不会"一刀切"。”

  他透露,为了补充重工业用电需求不足的问题,国家发改委将加大电力直供试点。2008年11月17日,国家发改委首次公开了2007年度各省级电网输配电价和销售电价标准,要求以此为基础,开展大用户向发电企业直接购电试点和“主辅分离”工作;同时健全财务会计和电力负荷统计制度,为实施新的输配电价机制做好准备。输配电价的出台,将成为进一步推广直供电的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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