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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源局落实可再生能源保障性收购 设定电力并网区间

发布者:     发布时间:2010-05-21     浏览次数:

  《可再生能源法》中规定的“全额保障性收购制度”将被具体化,困扰业界的全额收购有名无实的情况或将得到最终解决。

  5月20日,在2010年上海国际海上风电及风电产业链大会暨展览会发布会上,中国资源综合利用协会可再生能源专业委员会秘书长李俊峰向记者表示,我国正对《可再生能源法》进行再次修订,其间将出台可再生能源并网发电的相关细则,对“全额保障性收购制度”进行全面的定义,以真正落实可再生能源的“全额保障性收购制度”。

  可再生能源的并网发电是困扰中国新能源的大问题。国家能源局副局长刘琦曾在3月表示,“从实际发展情况和各方面反映的意见来看,发电侧总体上可以完成目标,电网侧缺乏足够的积极性收购风电等非水电可再生能源电力,风电接入难和运行限电问题已十分突出,这也是这次修改可再生能源法的一个主要起因”。

  不过,李俊峰亦强调鉴于电力的特殊性,电网不可能对可再生能源产生的电力实现完全收购,“谁也解决不了(这个问题)”,但李表示国家将给出一个区间,即保障在区间范围内的可再生能源电力能被全额收购。

  另外,李俊峰表示,“全额保障性收购制度”的具体细则并没有时间表,“这是国务院定的事,没有部委或个人能知道确切的时间点,如果有,肯定是假的”。

  “海上风电与陆上风电将实现一样的上网政策”,针对近来海上风电的兴建热潮,李俊峰认为国内现在主要还是发展陆上风电,海上风电只是一个小部分,而且相对于海上风电,陆上风电的成本比较低,在国内陆上风电还是极大的可开发空间。

  不过,李俊峰亦认为就如陆上风电一样,海上风电的发展处于初期,需要积极引导来促进其发展。

  同时,李还透露,国内的风电产业以及政策环境已经相对比较成熟,现在主要是如何照顾各方面的利益,使风电的发展让各利益方都得利。

  李认为过去为了快速做大风电产业,对风电产业链的开发环节给予了倾斜。接下来,李所在的协会将协商开发商、制造商、地方政府、当地民众的利益,防止某一环节获利过高,压制其它板块的利益,最终损害整个风电产业链。

  同时,李希望电网能正视风电上网所面临的体制性问题,推进跨区输电,“希望通过理顺体制来解决区域性电力调用的矛盾,为风电及可再生能源的发展创造条件”。

  2009年,风电装机同比增长110%,李预计,2010年还会增长30-40%,至年装机1800-2000万千瓦,“只要风电的发展能让各方得利,那这个速度就完全合理,谈不上疯狂”。

  针对风电产能过剩的担忧,李表示风电产能过剩只是可能会成为一个问题,但不一定就会变成问题,“事实上,我国大部分产业都存在产能过剩”。

  李俊峰认为中国的市场不可能支持现在80余家的风电企业,风电产业的整合以及大批风电企业退出市场是发展的必然,但李认为应通过市场竞争进行优胜劣汰,而不是通过政府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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