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文化产业振兴规划》,《文化部关于加快文化产业发展的指导意见》日前公布。《指导意见》从当前文化产业发展的现状和条件出发,确定了“十二五”(2011-2015年)期末通过努力可以实现的目标和任务,并根据文化产业不同领域不同门类的具体情况,尽可能地进行量化和分解,增强了针对性和可操作性。
《指导意见》提出,力争文化产业发展速度明显高于同期国内生产总值增长速度,在国民经济中所占比重逐步提高,到“十二五”末期实现主要文化产品增加值比2007年翻两番。基本扭转文化产品和服务的出口逆差状况,显著提高中国文化产品的国际影响力。演艺、动漫、游戏等行业的发展进入世界先进行列。
《指导意见》确定了演艺业、动漫业、文化娱乐业、游戏业、文化会展业、文化旅游业、艺术品与工艺美术、艺术创意与设计、网络文化、文化产品数字制作与相关服务等十个重点领域,并明确了各个领域的发展方向。对这些新兴领域,文化部门将给予高度关注和密切跟踪,及时把握发展动态,并制定出台相应的促进办法,尽快将其培育成为文化产业新的增长点。
对于传统文化产业,今后的发展思路主要是提升优化结构,促进产业升级。《指导意见》提出,要大力推进资源重组,加强演出网络建设,积极整合创作、院团、剧场、经纪等演艺资源,形成紧密衔接、相互协作的演艺产业链,提高演艺产业整体发展质量和水平。
针对文化产业发展中面临的突出问题,《指导意见》采取了一系列富有针对性的新举措新办法。
在破解文化企业融资难问题方面,将进一步协调金融监管机构,共同研究制定金融扶持文化产业发展的政策和办法。与银行等金融机构建立长期合作关系,不断扩大合作领域。支持组建文化信贷担保公司,争取建立文化企业贷款贴息机制。支持组建多种形式的文化产业创业、风险投资基金。通过改进无形资产评估和抵押办法,促进银行开展文化企业授信工作,为文化企业融资创造条件。鼓励具备条件的文化企业上市融资和发行企业债券、融资票据等等。
在加强文化产业基地和园区建设方面,提出了“两手抓”的工作思路,一手抓繁荣发展,一手抓规范管理。通过科学规划、政策引导、合理规范,使基地和园区成为文化科技创新的孵化器,文化企业快速成长的助推器、文化产业集约发展的大平台。
在推动文化贸易方面,《指导意见》提出,要建立以政府为主导,以企业为主体,以市场化运作为主要方式的工作机制。加强文化行政部门与文化企业和商会(协会)之间开拓海外市场的沟通及协作。特别强调,要充分发挥驻外文化机构作用,积极搭建对外文化贸易平台,为企业进入国际市场铺设道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