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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航局出台促进西藏民航发展意见

发布者:     发布时间:2010-01-27     浏览次数:

        日前,民航局出台《关于促进西藏民航事业发展的若干意见》,从提高服务能力、保障能力、通达能力、飞行能力等方面,促进西藏民航事业的发展。
  一是完善地级市域机场布局。加快那曲机场前期工作,使西藏所有地、市都有运输机场布点,让绝大多数西藏人民能享受到航空运输服务。
  二是加快拉萨贡嘎机场飞行区改造及配套工程建设;尽快完成昌都邦达机场改扩建、阿里昆沙机场新建和日喀则机场军民合用改造工程;加快林芝米林机场改扩建的前期工作。针对西藏地区自然条件特点,近期购置高原型直升机用于应急救援;远期逐步建成完善的航空应急救援体系。
  三是增加航线航班,提高通达能力。鼓励和引导航空公司增加国内其他机场(含港澳台)至西藏的航线航班;对新开至西藏的独飞航线,视情给予二至三年的市场培育期保护;鼓励中外航空公司开辟连接西藏的国际航线;鼓励有条件的航空公司在拉萨等机场设立基地。
  四是加强西藏民航职工队伍建设。积极培养当地民航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完善对口支援机制。根据工作需要,选拔内地民航企事业单位的优秀员工和业务骨干赴藏开展对口援助工作。
  西藏航线已连续安全飞行44周年,初步形成以拉萨贡嘎机场为干线,以昌都、林芝机场为支线的机场结构;航线总数由9条增加到16条,拉萨机场2009年夏季每周定期航班达212个,昌都每周定期航班18个,林芝每周定期航班14个。据统计,2008年,西藏民航对西藏GDP的贡献达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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