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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政专营范围十一出台无望 100克内专营遭反对

发布者:     发布时间:2009-09-24     浏览次数:

     昨天,国家邮政局官方网站披露,邮政专营范围尚在制定,正在广泛、深入地听取各个方面的意见。此举意味着10月1日邮政法实施时,作为最受关注的配套规定——邮政专营范围不会同时出台。
  邮政专营范围事关全国民营快递企业的生死,但新《邮政法》仅作出了原则性规定:国务院规定范围内信件的寄递由邮政企业进行专营。
 

  稍早,国家邮政局受委托进行了专营范围的起草并广泛征求意见,草案关于“异地100克、同城50克的信件由邮政专营”的条款遭到民营快递企业的激烈反对。
  国家邮政局昨天披露,交通运输部副部长高宏峰表示,邮政专营范围是一个社会关注度很高的问题,参与这个条例制定的各个部门,都持十分慎重的态度。目前,这个条例正处在制定过程当中,正在广泛、深入地听取各个方面的意见。
  因一个规定从起草、征求意见,修订、上报国务院审批是一个长时间的过程,上述言论意味着10月1日,邮政专营范围的规定与新《邮政法》同日实施无望。
  对此,中国物流与采购联合会副会长崔忠付表示,10月1日该规定出台实施明显来不及,预期要在一段时间后才可能出台。
  在此期间快递企业如何运营呢?崔忠付分析,将按照目前的惯例暂时做下去,即没有重量限制,合同、委托书等商业信函类竞争性快递业务,民营快递企业仍可经营。
  记者了解到,所有的竞争性快递业务,尤其是商业信函的快递不要被邮政专营,正是民营快递企业期望的。商务信件目前已占异地民营快递30%至45%业务量;占同城民营快递85%左右业务量,并且90%以上是100克以下的商务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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