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行业信息> 正文
行业信息

国土部连发两道通知 严打土地囤而未建

发布者:     发布时间:2009-09-02     浏览次数:

  为了促进建设用地“充分利用”,国土资源部近期接连下发两道通知,要求地方清理批而未用土地,依法处置闲置用地。

  对于包括一些房地产用地在内的闲置土地,中央层面早已出台若干法规予以处置,但地方上的执行力度较弱,使得相关政策未能起到应有作用。这也导致社会舆论对于开发商敢于肆意囤地的争议日渐增长。

  按照国务院去年发布的《关于促进节约集约用地的通知》,土地闲置满一年不满两年的,按出让或划拨土地价款的20%征收土地闲置费。对闲置土地特别是闲置房地产用地要征缴增值地价。

  在昨日对外发布的《关于严格建设用地管理促进批而未用土地利用的通知》中,国土部要求地方采取切实措施促进建设用地的有效利用。对取得土地后满2年未动工的建设项目用地,应依照闲置土地的处置政策依法处置,促进尽快利用。

  国土部耕地保护司司长朱留华近日接受中央电视台采访时也表示,鉴于今后拉动内需还将持续一段时间,因此下半年各地除坚持更加严格的用地审批外,还要开展对已审批用地的核查、监管行动,重点查看用地比率、是否存在囤而未建现象。

  为加强建设用地批后监管,国土部昨日的通知中要求地方政府及时向社会公开供地计划、供应结果和实际开发利用情况动态信息。

  这已经是国土部近期在加强土地批后监管问题上的第二道通知。此前的7月份,国土部就下发了《关于在保增长保红线行动中加快处理批而未用土地等工作的通知》,要求县级以上地方国土部门要对2007年和2008年所有批而未用土地进行清理统计,逐项登记,建立宗地数据库,分别提出处理意见,并逐级上报。

  一位国家土地督察局官员近日对CBN表示,批而未用的土地实际上就演变成了闲置土地,在当前土地资源相对紧张的情况下,这是一种很大的资源浪费,而国家的土地调控政策就是要对这种不合理的现象进行调整和规范。

  根据此通知,国土部明确规定,到2009年9月,对用地供地率仍未明显提高的地区,将暂停对该地区建设用地审批的受理。

上一篇:资金压力大地方试水廉租房出售 住房部已调研
下一篇:广东规定买卖小产权房将没收购房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