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此间召开的全国地方金融第十二次论坛上,中国人民银行副行长刘士余介绍说,今后我国将努力推动金融机构信贷评价、金融风险保险等方面的工作。
据刘士余介绍,下一步我国将加强信贷政策的指引和评价工作,对银行业的信贷业绩开展评价。
这种评价不简单以金融机构的贷款量为主要指标,还将对贷款业绩基础进行评价,比如银行的经营业绩。预计首次评价结果将在2008年年底公布,其中对农村信用社的信贷业绩评价只公布数据而不公布结论。
我国还将加快存款保险制度建设,以处理金融风险。刘士余分析说,建立风险保险制度,对一些小金融机构而言,一旦发生金融风险,无论实施救助或市场退出措施,都将是确保金融服务不中断的重要保证。
同时,我国将加强农业保险的发展工作。
此外,我国将出台政策鼓励、规范私募基金发展,同时加快创业板的推出,以资本市场支持中小企业发展,并带动银行对中小企业的信贷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