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持总量调控力度 促进信贷结构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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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08-09-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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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人民银行日前发布指导意见,强调要引导货币信贷合理增长,优化信贷结构,加大对“三农”、小企业和灾后重建的支持,金融机构要确保新增信贷资源向“三农”、小企业和灾后重建倾斜。有关专家在接受采访时表示,我国货币政策保持了连续性和稳定性,金融调控的预见性、针对性和灵活性大大增强,合理地把握了调控的重点、节奏、力度,为促进经济又好又快发展提供了良好的环境。
适度控制信贷总量
去年初以来,我国经济继续保持平稳较快发展,但金融体系流动性过剩、投资与货币信贷增长偏快等问题仍较突出,为此中国人民银行加大了货币政策的调控力度,先后6次提高利率,1年期存款和贷款基准利率分别提高至4.14%和7.47%;15次提高人民币存款准备金率至17.5%。同时,中国人民银行还加强了信贷政策“窗口指导”等措施,引导金融机构按照宏观调控政策要求,加强对贷款投放的自我约束,通过金融机构自觉的信贷行为调整来实现全社会信贷总量控制目标。
中国人民银行采取的一系列金融调控措施在控制贷款过快增长、防止经济从偏快转向过热方面取得了初步成效。今年上半年,各项贷款增速逐步减缓,截至6月底,银行业金融机构本外币各项贷款余额为30.5万亿元人民币,同比增长15.17%,增速比上年末下降1.25个百分点;人民币贷款增加2.5万亿元,同比少增899亿元。截至6月末,广义货币供应量M2增长17.4%,比上年末低0.7个百分点。货币信贷总量的适度增长,有力促进了国民经济平稳较快发展。
中国人民银行在科学分析预测流动性变化的基础上,综合运用多种货币政策工具有效回收流动性,合理确定工具组合方式和对冲力度,提高了对冲效率。今年1月至6月,累计发行央行票据2.9万亿元,开展特别国债正回购操作2.3万亿元,5次上调人民币存款准备金率共3个百分点,通过这些措施,净收回流动性约2万亿元,将金融机构超额准备金率控制在2%左右。
中国社会科学院农村发展研究所副所长杜晓山认为,央行不久前加强了对商业银行的信贷“窗口指导”,此次提出“确保新增信贷资源向‘三农’、小企业、灾后重建倾斜”,实际上与日前发布的《关于金融促进集约用地的通知》互为补充,都是在贯彻落实“区别对待,有保有压”方针,通过支持重点领域和薄弱环节发展,不仅进一步优化了信贷结构,而且可以实现信贷总量的适度控制。
调整优化信贷结构
“货币政策在控制总量的前提下,要扩大有效供给,进行结构调整,将货币信贷更多地向中小企业、农村地区和地震灾区倾斜。”清华大学中国与世界经济研究中心主任李稻葵表示,这不仅有助于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发展、控制物价过快上涨,而且也是保持货币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的需要。
今年3月底,央行一季度货币政策委员会会议提出,要充分认识进行结构调整的紧迫性,进一步加强货币政策与财政、产业、外贸、金融监管等政策的协调配合,加快结构调整步伐,促进国际收支趋于基本平衡。同时,进一步调整和优化信贷结构,坚持有保有压,加大对“三农”、就业、助学、中小企业、消费等经济社会发展薄弱环节的信贷支持。
在7月下旬召开的二季度货币政策委员会会议上,“调整优化信贷结构”的政策进一步明确为:“坚持有保有压,加大对‘三农’、灾后重建、助学、消费、带动就业多且特别困难行业的金融支持力度,支持区域经济协调发展,引导金融机构为小企业提供合适的金融产品和金融服务,增加对小企业的资金支持。”
在中国人民银行日前发布的指导意见中,将加大对“三农”的信贷支持放在“保”的首位,引导金融机构优先保证“三农”信贷需求,力争2008年涉农贷款增幅高于各项贷款增幅,增量高于去年,占各项贷款的比例继续有所提高。同时,央行还将通过执行较低的存款准备金率等政策,扩大支农信贷资金来源,并要求继续深化农村信用社改革,加强农村金融基础设施建设,提高农村金融服务水平。
“加大对‘三农’的信贷支持力度,既有助于实现货币政策目标,又是金融业义不容辞的责任。”杜晓山表示,在着力改善农村金融服务、继续发挥支农再贷款作用的同时,应将更多的资金引向农村,努力增加对粮食、食用油、肉类等基本生活必需品的信贷投放,加大对农业小企业的支持力度,可以在一定程度上增加农产品的生产和供给,同时保持就业和经济增长,对抑制通货膨胀形成正面作用。
近年来,商业银行改革不断深化,在通过市场化机制做到扶优限劣、有保有压方面进行了有益的探索,中小企业金融服务的质量和效率大大提高。央行进一步明确表示,要力争使今年小企业信贷投放增速不低于各项贷款增速,增量不低于去年。同时,鼓励金融机构创新小企业信贷产品和贸易融资手段,构建多层次的小企业融资体系,包括扩大小企业直接融资渠道、规范引导民间资金进入小企业融资市场等,从而改善小企业融资环境。
今年以来,我国经济面临一系列不利影响和国内严重自然灾害带来的困难。其中,汶川大地震给经济和社会带来的影响更是不容忽视。地震发生后,资金供给一直是灾后重建过程中最引人关注的关键问题之一。央行日前发布的指导意见再次强调,要加大对灾后重建的金融支持,在再贷款额度和利率、存款准备金率、提前支取特种存款等多方面对地震灾区实行优惠政策,引导金融机构根据灾区实际需要适时调整信贷结构和投放节奏,加大对灾区重点基础设施、住房建设和消费、有利于扩大就业、“三农”、小企业等方面的信贷支持力度,对灾区居民购置自住房的贷款利率下限下调为基准利率的0.6倍,最低首付款比例下调为10%。
数据显示,截至6月底,各银行业金融机构已向四川受灾地区发放抗震救灾及灾后重建贷款400多亿元,其中抗震救灾类贷款189亿元、居民生活类贷款逾21亿元、恢复生产类贷款200多亿元,各银行业金融机构授信或贷款承诺总额达到1863.11亿元,甘肃、陕西、重庆有关银行业金融机构也加大对灾区的金融支持,向灾区发放紧急救灾贷款49亿元。
“上半年实行的紧缩性宏观调控目前取得成效,为重点支持地震灾区的建设创造了良好的宏观环境。”中国社会科学院世界经济与政治研究所所长助理何帆认为,对灾区居民购置自住房的贷款优惠政策,将在支持灾区重建中发挥很大作用,而加大对灾区“三农”及小企业的信贷支持力度,更是有助于灾区经济走上平稳发展的轨道。
“加大对‘三农’、小企业及灾后重建的信贷支持,既体现了货币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又切合经济发展形势的新要求。”杜晓山认为,进一步加强对经济重点领域和薄弱环节的金融支持力度,可以平衡好控制通货膨胀与保持经济较快增长的关系,有助于促进经济又好又快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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