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记者获悉,农行广东分行已经收到总行相关细则,但分行还要根据广东当地的情况制定具体的操作措施,争取11月1日前下发到各支行。据其他媒体报道,建行四川、青岛等地已经接到总行相关细则,但建行广东分行有关人士表示,截至昨日广东地区还没有收到通知。广东中行、工行、招行、光大、民生等银行也表示,目前还尚未收到总行的相关细则。
根据农行总行细则,对居民首次购买普通自住房和改善型普通自住房贷款需求,在贷款利率和首付款比例上按优惠条件给予支持,最低首付款比例为20%;贷款最低执行利率调整为同期同档次基准利率的0.7倍。
但是,借款人购买非普通住房的,即使是首次购房,首付款比例原则上不低于25%;借款人购买非自住房的,首付款比例一律不得低于30%,购买非普通住房的,贷款利率原则上不下浮;严格控制对借款人一次性申请多笔个人住房贷款发放贷款。
昨晚11时发稿时,北京传来消息,农行昨晚从其网站上撤下了房贷新政细则。农行市场部称:“该细则有些细节还要改动,监管部门已将挂在农行首页上的相关文章撤下。”记者随后打电话咨询银监会相关负责人,该负责人表示没有下达过指令,不清楚是什么情况。有业内人士坦言,新政策“很难把握”,还得再看看。
房贷细则
首次购买普通自住房和改善型普通自住房:最低首付20%;贷款最低执行利率调整为同期同档次基准利率的0.7倍。
购买非普通住房的:首付款原则上不低于25%;借款人购买非自住房的,首付款比例一律不得低于30%。
存款利率>贷款利率 告别提前还贷
央行将首次按揭买房的贷款优惠利率由原来的0.85倍下调到0.7倍后,银行的存贷差进一步缩小,利润空间将受到不小的挤压,这是银行业内人士始料不及的。
以目前5年期以上贷款的基准利率7.47%计算,享受7折后的实际利率为5.229%,而现行5年期存款基准利率为5.58%,出现了“存贷利率倒挂”。有银行人士举例说明,假设客户有100万房贷余额且已有100万闲散现金,如果利率5年内不调整,那么客户不提前还贷,而是将资金存入同一银行,5年后其利息总收入接近27万,而支付的贷款总利息仅为14万,因此以前经常出现的“提前还贷”潮将成为历史。
银行业普遍认为,虽然新政是鼓励自住购房需求,但将首付比例从原来的三成降到二成,利率又打折,不仅压缩了银行的利润空间,也加大了银行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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