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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监会发文要求防季末放贷冲动

发布者:     发布时间:2009-06-24     浏览次数:

  日前,中国银监会办公厅向各地银监局和各政策性银行、国有商业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邮政储蓄银行紧急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信贷管理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对银行机构加强信贷管理进行窗口指导。

  这份标注了“特急”字样的《通知》特别指出:“当前首先要防止月末、季末‘冲规模’现象。”

  《通知》重申,贷款发放必须用于满足实体经济的有效信贷需求和贷款发放必须坚持“区别对待、有保有压”的原则,并要求银行业机构调整完善相关业绩考核机制,确保信贷均衡投放。

  自年初以来,监管部门一直在强调防止信贷资金违规流入资本市场、房地产等领域,此次下发的《通知》再次强调了这一点,要求各银行业金融机构从授信尽职调查、贷款发放等环节把好关,确保信贷资金进入实体经济。并特别指出,要防止企业利用票据贴现套利等造成信贷资金“空转”,不得通过贷款转存等手段虚增存贷款,不得脱离客户的有效信贷需求发放贷款。

  对于信贷投向,《通知》再次明确银行业金融机构围绕国家“保增长、扩内需、调结构”的要求以及国家产业政策、产业调整和振兴规划的实施,将信贷资源有效配置到国家重点支持和鼓励发展的领域,严格限制对“两高一资”、产能过剩行业的新增授信。

  《通知》要求各银行业金融机构总行,对内部业绩考核机制进行一次必要的调整,合理确定和调整存贷款及利润等考核指标,取消对存贷款时点指标的考核,当前首先要防止月末、季末“冲规模”现象;此外还要淡化对规模、速度的考核,替之以对增长质量、风险抵御和控制能力的有效考核,防止因激励不当而导致弄虚作假或短期行为。

  “监管层在此刻出台这份《通知》出于多方面考虑。”招商银行上海分行一位部门负责人向记者表示,特别是针对季度末银行强烈的冲刺信贷规模的冲动。

  同时,“信贷的高增长对银行的资产质量带来很大的压力,骗贷案件时有发生。”上海本地一家银行公司业务部负责人对记者说,《通知》也体现了加强风险防范的精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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