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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监会:分年从附属资本中扣减交持次债

发布者:     发布时间:2009-09-04     浏览次数:

  银监会有关负责人3日晚间表示,为了提高银行业的资本质量,银监会正在研究,拟对银行相互持有的次级债务资本工具分年从附属资本中扣减。这一政策将有助于优化次级债务资本工具的投资者结构,不会减少商业银行次级债务资本工具的发行量。

  此前,银监会于今年8月中旬下发了《关于完善商业银行资本补充机制的通知(征求意见稿)》。《征求意见稿》规定,商业银行在计算资本充足率时,应从计入附 属资本的次级债务及混合资本债券等监管资本工具中全额扣减本行持有其他银行次级债务及混合资本债券等监管资本工具的额度,但文件并未明确扣减的方式和方法。

  业内人士分析认为,“分年扣减”或许意味着银监会将不会在短时间内集中要求商业银行扣减相互持有的次级债,而是每年按照一定的比例或数量进行扣减,这将大大缓解赎回的压力。此前,中金公司统计,上市银行2009年底次级债余额约为3766亿元。其中,交叉持有的数额或高于1900亿元。如果一次性扣减,将带来较大的赎回压力。

  据了解,《征求意见稿》明确了商业银行在补充资本时,应结合本行实际,优先考虑补充核心资本。希望银行能够将提高盈利能力、增加内部积累作为提高核心资本的重要途径。此外,《征求意见稿》还规定,主要商业银行核心资本充足率不低于7%,其他银行核心资本充足率不低于5%,才可以发行次债和混合债。但主要商业银行发行次级债的额度不得超过核心资本的25%,其他银行不得超过核心资本的30%。

  事实上,对于该份文件,市场存在两种声音。一方面,业内人士认为,银行间交叉持有次级债,会增加银行业的系统性风险,不利于银行披露真实的资本充足率,因而,扣除这种交叉持有的次级债,有利于防范银行业的系统性风险。但另一方面,由于数额较大,规定较为严格,对一些资本充足率不高的银行无疑不是好消息。

  不过,交银国际研究部的董事总经理杨青丽分析认为,办法本身不是一个负面事件。兴业银行资深经济学家鲁政委也指出,这种对附属资本的扣减,其实对银行实际盈利本身并没有实质性影响,但会影响其报表利润和分红。

  此外,银监会有关负责人同时表示,近期,银监会在监管工作中注意到,个别股份制商业银行部分业务隐藏这潜在风险,增长速度较快,导致资本充足率接近8%的最低监管标准。为此,银监会对这些银行进行了风险提示,采取了包括限制市场准入在内的监管措施。该人士称,对银行采取限制市场准入在内的监管措施,是银监会日常监管工作中一贯坚持的、行之有效的审慎做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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