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5日,中国五矿进出口商会一位工作人员向本报记者证实,五矿商会已经受到商务部邀请,协助准备关于欧美发起的限制原材料出口申诉的材料。
但截至本报记者发稿时止,商务部尚未对此事发表官方声明。因此目前尚不清楚,中国是否会同意接受磋商且有望在磋商期内解决问题;还是等待磋商无果之后,WTO成立专家小组来做出判断。
两天前,欧盟、美国在WTO争端解决机制下,向中国提出磋商要求,指责中国针对一系列原材料的出口限制措施,包括关税、配额等扭曲了国际贸易、提高了国际售价,令欧美的下游产业蒙受损失。其列出的原材料包括:黄磷、铝矾土、焦炭、氟石、镁、锰、金属硅、锌。
在这份名单中,唯有焦炭不是第一次被列入。但回顾自中国加入WTO后,焦炭出口贸易争端的历程,欧美态度前后转变之大,令业界难以理解。
2000年12月,欧盟开始对中国铸造焦炭每吨征收32.6欧元的反倾销税——这表明欧盟认为中国出口焦炭价格过低、数量过多,有失公平贸易原则。
鲜为人知的是,在2004年,中国政府在考虑到贸易摩擦的情况下,有意识减少了焦炭出口,压缩了出口许可证数量,国际市场价格随之上涨。欧盟随之提出,中国的出口许可证制度抬高了焦炭价格,向中国提出“最后通牒”:要求中国废除这一制度,否则诉诸WTO。
刚刚加入WTO不到3年的中国做出了妥协:与欧盟签署谅解备忘录,承诺改变出口许可证制度,并且承诺2004年和2005年对欧盟的出口量皆不低于2003年的450万吨。
2006年底,随着国际原材料价格开始逐步上涨,欧盟业界再次要求对中国焦炭进行反倾销调查。2008年,欧盟委员会做出裁决,对于中国部分焦炭产品征收反倾销税。
峰回路转。自2008年底以来,全球原材料价格大跌,中国焦炭价格高出全球价格,出口逐月锐减,同比减少高达90%以上,对欧美出口几乎停滞。就在这个时点,欧盟、美国向WTO提出申诉,要求中国应该出口更多焦炭——而不是之前8年一贯诉求的压缩出口额。
中国炼焦行业协会会长黄金干经历了这些起伏。“现在焦炭出口的问题是欧美钢铁生产不景气,完全没有需求,而不是中国政府的关税太高。”他接受本报记者电话专访时表示:“而且中国焦炭出口现在对欧美钢铁生产发生的影响很小,欧美就是在找借口。”
“欧美做法可能是对中国政府的一种试探。”一位国际贸易专家向本报记者表示:“因为以前曾有先例表明,中国政府往往不愿意‘打官司’,可能满足欧美的要求。如果本次欧美获胜,接下来可能还有更多稀有金属会被列入双方谈判的清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