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铁矿石谈判名存实亡 工信部拟建进口新机制

发布者:     发布时间:2010-04-16     浏览次数:

  4月15日,中国钢铁工业协会(下称“中钢协”)常务副会长罗冰生在西安召开的“2010冶金矿产品国际会议”上表示,目前,三大国际矿商并未与中国进行铁矿石谈判,铁矿石谈判名存实亡;矿商单方面制定价格,然后向国内客户报价,钢厂要么接受,要么不买。
  罗冰生说:“目前的谈判形势是,三大矿山利用对市场的垄断权,强迫钢厂接受这个价格,如果不接受,就对钢厂实行制裁。这是名副其实的垄断!”
  河北钢铁集团国贸公司一位人士告诉本报记者,目前,河北钢铁集团与矿商的合作模式是“定量不定价”,“进口但不结算”,价格则是“大家都心知肚明”。
  这意味着,三大矿商目前在中国采取“一对一”的谈判方式,各钢厂的进口量和价格都分别谈判,而不再是此前的由16家钢厂代表国内钢企联合谈判。
  目前,中钢协将主要精力放在整顿国内铁矿石进口秩序上。例如,建议商务部调查三大矿商的垄断行为;号召国内钢厂及贸易商减少或不进口品位低于60%的铁矿石;两个月内不向三大矿商进货
  在15日上午商务部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商务部新闻发言人姚坚表示,目前商务部反垄断局正在研究三大矿商的反垄断问题。
  值得注意的是,中钢协此前口头号召“抵制进口品位低于60%铁矿石”,目前已获得初步效果。一位业内人士告诉本报记者,目前,印度矿的进口量有所放缓,除了原有合同在继续执行,新增合同量有限。
  中国冶金工业规划研究院院长李新创则反对国内减少或不进口品位低于60%的铁矿石。“这一政策一出,导致60%以上品位矿疯涨。58%的矿就不好么?这个政策是不科学的。”
  此外,有关部门正在制定新的铁矿石进口管理机制。15日,工信部产业政策司杨永新对本报记者表示,新铁矿石进口管理机制,将与此前中钢协所提的“铁矿石代理制”有所区别。
  “新机制将遵循WTO原则,不搞贸易保护主义,同时也对整顿铁矿石贸易市场有利。”杨永新表示。
  据本报记者了解,一直以来,中钢协和国内大型钢企主张实行“铁矿石代理制”,希望以此来防止倒买倒卖行为。但该制度一直未获政府部门批准,主要原因是考虑到实行铁矿石代理制将受到贸易保护主义的质疑。
  尽管中钢协和国内大型钢企高层多次在公开场合宣称,实行代理制是整顿铁矿石进口秩序的关键,但也有业内人士对此存在质疑。
  一位贸易商对本报记者表示,代理制的寻租空间比正常买卖更丰厚。“正常情况下矿石差价有10元/吨左右,而代理费用就占据了3-5元/吨。”
  国内矿方面,国土资源部中国地质调查局发展研究中心综合研究室主任叶锦华对本报记者表示,国土资源部将加大铁矿石勘探力度。“今后10年至20年,中国对铁矿石的高位需求是刚性的,因此,国内矿这一块不能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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