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移动联通与中国扶贫基金会合作营业税政策明确

发布者:     发布时间:2008-08-06     浏览次数:

发布日期2008-4-22   
    为支持我国的扶贫公益事业发展,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联合下发通知,明确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公司、中国联合通信股份有限公司与中国扶贫基金会合作开展公益特服号捐助款业务的营业税政策。对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公司、中国联合通信股份有限公司通过手机特服号“10699999”为中国扶贫基金会接受捐款业务,以全部收入减去支付给中国扶贫基金会的价款后的余额为营业额,计算征收营业税。相关通知自2008年4月1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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