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2007-4-23 |
目前中国人民银行已经和信息产业部达成协议,同意电信用户缴费信息接入个人征信系统,并已经责成各地人民银行和电信企业推进这项工作。 中国人民银行今年1月曾透露,2006年,人民银行加强了与环保等部门的协调工作,争取将企业遵纪守法信息纳入征信系统。除环保总局外,人民银行正在与最高人民法院、国家质检总局、证监会、国家税务总局、海关总署等部门加紧协商,争取尽快将法院判决和强制执行案件信息,以及行政许可、行政执法、奖励评优、欠税等信息纳入企业和个人征信系统。同时,采集企业和个人缴纳电信费用等非金融负债信息的工作也在吉林等省市开展试点工作。 吉林省内六家电信企业的用户缴费信息都已经实现和个人征信系统的对接,如果一个用户无故欠费超过2个月,相关信息就将被记入个人信用报告,而这个记录将影响到是否对该客户发放贷款。 中国人民银行长春中心支行行长周振海说:“我们整个吉林省征信数据库这块,现在每个月的点击率都在3万次以上。企业拒贷在3%左右,个人高达10%以上。” 中央电视台的观点认为,由于电信企业计时计价不准而引起的电话费纠纷经常发生,假如不问青红皂白把所有的拒绝交费都记入个人信用记录,那就等于是把所有拒绝和拖延交电话费的过错全都算在了用户的头上。类似的情况还出现在水电费、物业费等方面,如果我们不能保证每一次收费都是公平公正的,就把交费记录、纳入了个人的信用记录,那对交费者是极大的不公正。 银行急于建立个人信用记录的心情大家都能理解,但是应当有一个办法将这原始信息进行甄别筛选,把那些能够说明问题的有效信息、纳入到诚信档案中,这才是解决问题的关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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