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行业信息> 正文
行业信息

国家上调邮政资费 外埠平信1.2元本埠平信0.8元

发布者:     发布时间:2008-08-06     浏览次数:

颁布日期2006-11-15    文号: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国家邮政局联合发出通知,决定自11月15日起,上调信函、明信片业务资费。
  根据这一通知,信函资费首重100克以内,每重20克本埠由0.6元调整为0.8元,外埠由0.8元调整为1.2元;100克以上的续重资费维持每重100克本埠1.2元、外埠2.0元不变。明信片资费由每件0.6元调整为0.8元。
  发展改革委有关负责人表示,此举是为理顺邮政资费结构,缓解邮政行业经营困难,促进邮政行业发展和邮政体制改革的深化。
  通知同时要求,邮政企业要按规定做好明码标价和宣传解释工作,及时在营业场所张贴资费调整公告和有关标准,主动接受社会和用户监督。各级价格主管部门要加强对邮政资费政策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对不执行明码标价规定,或借机乱涨价、乱收费的,要严肃查处。
 
失效日期:

上一篇:国家上调邮政资费 外埠平信1.2元本埠平信0.8元
下一篇:中国邮政集团公司获准生证 EMS可能将自负盈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