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新《邮政法》公布的修订草案,信件的专营是新《邮政法》的关注焦点。新《邮政法》在信件专营方面只是一个定性的法律,而新《邮政法实施细则》则是一个定量的法规。这个定量的新法规将引起快递企业的高度关注,如果不能妥善兼顾内资非邮政快递企业的诉求,也将成为引起争议最大的法规。预计,以信件的重量克数作为专营的范围,然后采取邮政授权委托的方式允许具有资质的内资快递企业经营的可能性最大,其专营范围以内与专营范围以外的信件都将采取“重量加资费”的专营形式。这种形式将从法规上遏制内资快递企业信件经营的恶性竞争。
另外,继《国内快递服务标准》、《禁寄物品指导目录及处理办法》等标准,预计2009年,《快递封装用品标准》、《长江三角洲地区快递发展规划》、《珠江三角洲地区快递发展规划》也将出台。这些标准和规划的出台将促进国内快递业有序、健康与可持续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