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业全面开放后,为鼓励银行创新并防范创新风险,银监会于上周发布了《商业银行金融创新指引》。《指引》重申了银监会一贯强调的风险意识,并提醒广大投资者,购买银行、信托等理财产品,要有风险意识,同时要求银行等金融机构要加强客户风险教育、金融知识教育,以最大限度减少投资风险。《壹财经》记者特意撷取近年来一些银行在创新理财产品时,同步伴随风险的案例,并请业内专家指点,在《指引》出台和监督下,投资者今后该如何防范这类风险。
■市场风险
1万美元只赎回8800
【案例回放】2004年春,李女士投资了一款5年期的外汇理财产品。一年半后,当初10000美元投资的这款产品,她却只赎回8800美元。据李女士介绍,当初银行宣称该产品总投资收益率是8%,她一口气就买了1万美元。
1年过后,李女士收到320美元的收益,收益率达到3.2%。但最近的第3个收益期,这种高收益戛然而止,李女士存折上只划进了24美元。银行人士说,由于美联储不断加息,与这款产品收益挂钩的Libor(伦敦同业拆借利率)走高,今后收益还不会有大的改观,同时人民币也加快了升值步伐,继续持有可能更亏。李女士只得“忍痛割肉”,接受银行开出的赎回条件,付出12%的违约金,用8800美元为这笔1万美元的投资“赎身”。
【核心风险】市场风险。光大银行南京分行理财师王乾介绍,购买外汇理财产品,投资者实际要承担两种市场风险,即利率风险和汇率风险。
前者是外汇存款利率变化导致理财产品收益可能比外汇存款利息还低的风险,后者是外汇与人民币汇率变化导致理财产品本金与收益相对人民币缩水的风险。
【投资提醒】不要老以为银行该对一切风险承担责任,现在银行都是商业机构,投资者必须树立“买者自负”、风险自担意识,购买银行的一些理财产品时,应该仔细阅读产品条款,对可能发生的风险做到心中有数,不要盲信、盲从以免后悔莫及。
■流动性风险
打官司客户也是输
【案例回放】2003年底、2004年下半年,外汇理财产品和人民币理财产品分别进入各自的萌发期,并因当时储蓄利率过低,迅速受到投资者追捧,市场份额崛起。而两款产品推出之初不约而同规定,投资者无权提前赎回。
我省苏南一家私营业主袁先生买了不少长期限的美元理财产品。一年后,他的企业将要迁往外地,打算把理财产品变现后带走。但根据合同约定,银行不接受他这一要求。袁先生一怒之下把银行告上法庭。经咨询根本不可能打赢官司。最后袁先生接受了银行的和解建议。
【核心风险】资金流动性风险。王乾介绍,银行的理财产品一般是固定封闭打包的,早期产品不少更是购买的国外银行的产品,根本不可能为了某个客户提前赎回。因此,客户一旦想变现,就会面临困难。
【投资提醒】客户在购买理财产品时,首先要考虑这笔资金是否近期需要使用。如果希望资金的流动性较强,最好选择短期的。目前人民币处于升值周期,投资者最好不要进行期限较长的投资。
■本金风险
信托产品到期未能兑现
【案例回放】2003年7月,某信托机构的“乳品信托计划”公开发行,募集规模为8600万元,期限一年,共200份左右,预期收益率5.2%。但是到了2004年7月该信托产品到期时,投资者不仅没有得到收益,连本金也没收回来。据投资者介绍,在信托发行时,信托机构承诺:信托计划成立一年后,某公司将以高价全额回购信托机构所投资的乳品资产。但由于该公司资金链崩裂,信托机构所投资的乳品资产无法变成现金,因此也就无法给投资者收益和本金。
【核心风险】本金风险。银行理财分析师表示,与银行理财产品相比,信托产品的风险其实更大一些,因为信托募集的资金一般都投资在实业领域,资金投进去以后,如果经营不顺利,资金就很容易陷进去,不能再变成现金返还给投资者,导致投资本金不能按期收回。
【投资提醒】一般而言,预期收益越高的产品,其实风险也越大。因此投资者在购买信托产品时,眼睛千万别只盯着收益率的高低,还要仔细考察、研究信托项目自身的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