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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用保税制度的避税筹划

发布者:     发布时间:2008-07-27     浏览次数:

 在国际贸易中,经常会发生货物虽已进境,但却不一定在该国市场上销售的情况,这就意味着货物缴纳关税与否,需视该货物决定为进口还是复运出口而定。如果是后者,那么,将该纲物置于某种可以免纳进口关税的海关监管之下,不仅符合进口商的利益的,而且还能促进该国的转口贸易和出口贸易。这正是保税制度的本质所在。 

  保税是一个包含众多环节的过程。现假设进口货物最终将复运出境,则其基本环节就是进口和出口,避税筹划的入手处就是这两个环节。在这两个环节,既是进口公司又是出口公司的外向型公司都必须向海关报关,在该公司填写的报关表中有单耗计量单位一栏,我们避税筹划的突破口就是这一个栏目。所谓单耗计量单位,即生产一个单位成品耗费几个单位原料,通常有以下几种形式:一种是度量衡单位/度量衡单位,如米/米、吨/立方米等;一种是度量衡单位/自然单位,如吨/块、米/套等;还有一种是自然单位/自然单位,如件/套、匹/件等。度量衡单位容易测量,而自然单位要具体没量则很困难,所以将利用第三种形式做出避税筹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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