融资租赁的税收筹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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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08-07-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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融资租赁的税民筹划融次租赁是是企业融资的另一种重要方式,它是通过“融物”的形式来 达到融资的目的,因此,它既有租赁的一般特点,又具有融资的特点。
典型的融资租赁由三方当事人和两个合同组成,即由出租人与供货人签订的购货合同和出租 人与承租人签订的的租赁合同组成。在实际操作中,一般把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租赁,认定 为融资租赁:(1)租赁期满,租赁物的所有以无偿转移给承租人,或者承租人有权按照象 征性的低于正常价值的价格购买租赁物;(2)租赁期超过租赁物寿命的75%;(3)租金的 现值不超过租赁物合理价值的90%.
对于企业来讲,要引进一项新设备,主要有三种方式:自有资金购买、长期贷款购买和融资 租赁。但是这三种方式所引起的净现金流量是不同的。仅从节税的角度来看,用贷款购买设 备所享受的税收优惠额最大,因为这部分资金的成本月贷款利息)可以在税前列支,而且自 有资金购买设备就不能享受税前列支的待遇,因此所获得的税收优惠是最小的。但是从税后 现金流出量现值来看,融资租赁所获得的利益是最大的,用贷款购买设备次之,用自有资金 购买设备是最差的方案。
除了典型的融资租赁方式以外,企业在税收筹划时还可以考虑一些特殊的融资租赁方式。特 殊的融资租赁是在典型的融资租赁的基础上演变而来的,比如转租赁、回租赁、卖方租赁、 营业合成租赁、项目融资租赁、综合租赁和杠杆租赁等等。其中,杠杆租赁在国际经济活动 中应用最为普遍。
杠杆租赁,是指租赁物购置成本的小部分(一般为20%~40%)由出租人出资,大部分(一般 为60%~80%)由银行等金融机构提供贷款的一种租赁方式。20世纪60年代以来,西方许多国 家为了鼓励设备投资,给予设备购买人投资抵扣、加速折旧等税收优惠。对于出租人而言, 采用杠杆租赁,既可以获得贷款人的信贷支持,又可以离有税收优惠待遇;对贷款人而言, 其收回贷款的权利优先出租人取得租金的权利,面明有租赁物作为担保,因此,贷款风险大 大降低;对于承租人而言,由于出租人和贷款人都可以获得较普通租赁和贷款较高的利润, 因此,它们往往将这部分收益通过降低租金的方式部分转移给承租人,这样,承租人也就获 得了利益。正由于杠杆租赁具有诸多优势,才得以在国际租赁市场上迅速推广。因内企业也 可以借鉴这种融资方式,以获得最佳的融资收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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