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销方式也需要税收筹划
税收筹划无处不在,与纳税人经营活动息息相关,但是纳税人往往不经意间忽略了税收筹划,导致了利益损失。我们来看两个经常发生的事例。
事例一:2002年5月,A公司在北京某专业电器商场购买了一台空调,空调售价4000元(含税价)。该专业电器商场为了促销,推出为客户免费安装服务。实际上,购买电器免费安装已成为商业习惯。经过询问发现,安装空调的不是该专业电器商场的人,而是另外一家安装公司。安装人员称:该专业电器商场每台空调付给安装公司200元的安装费。这样,电器商场开具4000元的发票给消费者,安装公司另开具200元的发票给电器商场。这种司空见惯的操作方式其实给销售者带来了额外的税收负担。有关税负分析如下:
①电器商场开具了4000元的发票要按17%税率计算增值税销项税额,即4000÷(1+17%)×17%=581.2(元)。
②安装公司就200元的安装费按3%的税率计算营业税,营业税为6元。
从上面的分析可以看出,其实电器商场有200元收入在重复缴税,商场虽然开具4000元的发票,但除去付给安装公司的200元,实际只得到3800元。但是因为其开具了4000元的发票,就要为200元的安装费交纳增值税29元;而安装公司又要因取得200元安装费而缴纳6元的营业税。
如果把营销和税收筹划结合起来,能为电器商场节省很大一笔税收。
我们来筹划一下:如果商场开具3800元的发票,那么应计提销项税552.14元;另外200元由安装公司直接开具200元的发票给消费者。这样,商场每台空调可省掉29元的增值税。因为商场在全国许多地方都有连锁店,假如每年销售10万台空调,那么一年就可节省290万元的增值税。获取这么大的收入实际上企业并不需要多么复杂的操作,关键在于企业有没有进行税收筹划。
事例二:最近,B公司一员工在某电讯公司交了两年4800元的电话费,免费获得了一部CDMA手机。原来,该电讯公司为了促进手机的销售,推出了“预交话费送手机”业务。即在该电讯公司交纳4800元的电话费,送你一部新手机。据说这种促销方式取得了很好的效果,被人称为促销“金点子”。但如果仔细分析,就会发现企业在不知不觉中多缴了税。分析如下:
①该电讯公司收取的4800元电话费要按3%税率缴纳营业税,税额为144元。
②对赠送的手机要视同销售,也要缴纳3%的营业税,假设同种手机的市场销售价格为2500元,那么该电讯公司应负担的营业税为75元。(按有关税法规定,电信单位销售无线寻呼机、移动电话,并为客户提供电信服务的,缴纳营业税。)
如果进行税收筹划,上述“金点子”会更完美:该电讯公司如果将电话费和手机捆绑销售,即卖“手机+两年的电话费=4800元”,这样该电讯公司就可以按4800元来缴纳3%的营业税144元。每部手机节约营业税75元。假如一年销售10万部手机,每年可节省营业税750万元。
由此可见,营销过程中用好税收筹划可以为企业带来巨大的经济效益。营销策划作为一个方兴未艾的行业,已经被广大企业认可和接受。市场营销已经成为现代企业经营过程中一个不可缺少的组成部分,企业越来越离不开市场营销。从某种意义上说,市场营销决定了企业的命运。但是企业在营销过程中往往忽视了另一个重要问题——税收问题。因为一个企业从成立到解散的每一个环节都涉及税收问题,企业搞营销策划同样也涉及纳税问题。即使是再好的营销策划方案,如果忽视了纳税问题,就实现不了营销的目标,达不到提高企业经济效益,实现利润最大化的目的。所以,企业在营销的过程中要进行税收筹划,努力实现企业营销和税收筹划的有机结合,通过税收筹划来帮助企业降低营销成本,减轻企业税收负担。这样才能更好地发挥营销的作用,实现企业的最终目的。
企业需要注意的是,要做好企业税收筹划工作,需要企业各部门的紧密配合。不然,只有企业的财务人员搞税收筹划,而其他部门不做相应的配合,许多筹划就将变成一句空话。所以,不论是企业的财务人员还是企业的营销人员都要懂得税收筹划,这样在企业生产经营过程中才能降低企业税收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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