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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析代销方式的纳税筹划

发布者:     发布时间:2009-01-20     浏览次数:

 纳税筹划是在合法的前提下,通过对经营活动的事先安排,来实现减轻税负、企业整体利益更大的目的。日常经营业中常见的代销方式有两种:收取手续费和视同买断。受托代销方从自身利益出发,应怎样选择合理的代销方式,本文将站在受托代销方的利益角度,以案例剖析入手,浅谈代销方式的纳税筹划。
  1 两种代销方式的比较及征税规定
  1.1 收取手续费
  收取手续费方式即受托方按委托方规定的价格销售代销货物,根据已代销货物的销售额乘以双方约定比例向委托方收取手续费。其特点是:受托方销售代销商品的价格由委托方决定,受托方在此交易中获得的利益是手续费收入。在征税方面,受托方是增值税纳税人,又是营业税纳税人。其应纳税额计算如下:
  应纳增值税=销项税额-进项税额=对外代销价格×税率-与委托方结算价格×税率
  由于此种方式下,受托方代销价格=与委托方结算价格,故应纳增值税为零。
  应纳营业税=代销手续费收入×5%(营业税税率)。
  1.2 视同买断
  视同买断代销方式即由委托方和受托方事先签订协议,双方按协议价进行代销货款的结算,而受托方对外销售代销货物的价格可自主决定。实际售价与协议价的差额归受托方所有。此种结算方式类似于受托方买进货物,但代销商品所有权上的风险和报酬并未转移,因此与一般的销售货物行为有别。对于受托方而言,此种代销方式有利有弊。“利”是受托方有对外代销价格的灵活决策权,若代销货物在市场上畅销,则可能获取比第一种方式更高的利益;“弊”是若代销货物售价偏低,则可能获取较低的利益。在征税方面,受托方只纳增值税,不纳营业税。其应纳增值税公式与前种方式相同。但此种方式下,受托方对外代销价格一般情况下应高于与委托方的结算价格,否则受托方就成了无利代销,此笔业务无实际经济价值,在此本文不做讨论。另外,在代销货物相同的前提下,与委托方的结算价第二种方式应低于第一种方式。
  1.3 两种方式的比较及筹划决策
  由上可看出,两种代销方式各有利弊,在实际经济活动中也都存在。通常情况下,对外的代销价格是随着市场供求关系而变动的,站在受托方的角度,对外代销价不同时,该怎样进行纳税筹划,为自身谋求更大的利益呢?在此以表格的形式进行两种代销方式的比较(见表1)。假定受托方、委托方均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所代销的货物适用基本税率17%、城建税税率为7%、教育费附加征收率为3%。筹划的最终结果是将两种方式下的毛利进行比较,毛利较高的方式就是受托方应选取的较优方案。
  2 案例剖析
  2.1 案例
  光华商贸公司接受红日服装公司的委托,代销“帅”牌服装1 000件,双方均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均能按规定填开、取得、保管增值税专用发票并及时办理认证。红日公司提出两种方案供光华公司选择:第一,光华公司按与红日公司间的结算价1 000元/件出售代销服装,光华公司按已销服装不含税收入的5%取得手续费。第二,光华公司以950元/件的价格与红日公司结算,光华公司对外出售价格可自主决定。
  2.2 案例剖析
  光华公司经过市场调查发现“帅”牌服装在当地的市场单价在1 000~1 010元之间。假设1 000件全部在当年销售。下面分析当对外代销价在1 000元/件及1 010元/件两种情况下,光华公司该如何决策(见表2)。
  通过比较可看出,在“帅”牌服装市价为1 000元/件时,第一种代销方式更优;在市价为1 010元/件时,第二种代销方式更优。那么当对外代销单价为多少时,两种方式的毛利相同呢?此时的计算如下:
  100万×5%×94.5%=(对外代销单价× 1 000件—95万)×81.3%
  求得:对外代销单价≈1 008元
  也就是说,当对外代销单价小于1 008元时,受托方应选择第一种代销方式;当对外代销单价大于1 008元时,受托方应选择第二种代销方式。当然,现实中有可能是对外代销价确定,而第一种代销方式下的手续费比率不确定,此时的筹划思路和原理与本案例相同,故在此不再赘述。
  3 筹划总结
  在对代销方式进行筹划时,本文用到的是边际筹划法,也是纳税筹划中常用的方法之一。围绕此案例可看出受托方代销方式的纳税筹划必须注意以下问题。
  3.1 调查客观信息,分析筹划前提
  在进行纳税筹划前,必须对自身的、外界的相关情况进行充分调查,才能作出正确决策。对代销方式进行纳税筹划时应调查的信息主要有:第一,委托方是否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是否能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第二,代销货物适用的增值税税率为多少。第三,代销货物的市场供求状况如何,售价最可能是多少。
  3.2 尽主观努力,推进纳税筹划
  在第一种代销方式中,代销手续费的比率、对外代销价格是影响筹划决策的两大因素,因此受托方应争取主动,与委托方进行谈判。一方面争取提高代销手续费的比率,选择第一种代销方式。因为第一种代销方式对受托方而言没有任何市场风险。另一方面,争取降低与委托方的结算价格。降低结算价格是提高第二种代销方式毛利的两大途径之一。
  3.3 选择合理指标,确定筹划方案
  纳税筹划的目的是为了使企业的整体利益最大,而对整体利益的大小进行衡量的指标常用的是收入额、毛利、利润总额、净利润等。这里选用的是毛利额,原因有二:一是代销业务在不同受托方的相关费用难以确定;二是毛利与净利润通常呈相同方向的变动,它能代表企业的最终经济利益。决策指标选定后,可以通过计算、比较指标值的大小来确定最终的筹划方案。当然,现实中如果委托方与受托方是关联企业,这时代销方式的纳税筹划应尽量考虑两方的整体税负最小,此时的筹划决策应有所区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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