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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1—10月楚雄卷烟税收实现23.9亿同比增长21.1%

发布者:     发布时间:2008-10-29     浏览次数:

2008年10月,红塔烟草(集团)有限公司跨区分配在楚雄入库税收23583万元。其中:增值税3774万元,消费税18439万元,企业所得税1370万元。
    1—10月,楚雄卷烟税收累计入库239036万元,同比增收41632万元,增长21.1%,完成州政府任务数264750万元的90.3%。“两税”累计入库226951万元,同比增收41385万元,增长22.3%,完成州政府任务数250500万元的90.6%。其中:增值税51723万元,同比增收10590万元增长25.7%,完成州政府任务数56000万元的92.4%;入库消费税175228万元,同比增收30795万元增长21.3%,完成州政府任务数194500万元的90.1%。企业所得税完成12085万元,同比增收247万元增长2.1%。
    红塔烟草(集团)有限公司“两税”增长的主要原因:一是卷烟销量增加,1-9月销售卷烟218.1万箱,比上年同期215.9万箱增加2.2万箱;二是卷烟品牌结构提高,高价位卷烟销量比重增加,卷烟单箱销售收入达到11791.17元比上年同期10162.6元提高1628.57元,单箱“两税”6347.23元比上年同期5339.25元同比增加1007.98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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