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日,北京市某国企职员陈化领到了工资条,上面显示实发工资4153元,个人所得税100多元。“作为今年7月毕业的大学生,能有这样的收入我应该挺知足,但其实我的日子过得紧巴巴的。”陈化说,他一个月要交纳1200元的房租,吃饭、交通会花去800元,其他开支约800元,按理说能存下大概1200元,“但是总会有意外的支出,我住的地方夏天太热了,咬牙买了台空调;国庆休假我回了趟老家,路费加上给亲戚买礼物的钱,马上就囊中羞涩了。我有个同学毕业后去了小城市工作,工资3000元左右,生活却比我滋润多了。”
最近,陈化在关注提高个税起征点的新闻,“我和我同学虽然在不同的城市,但是个税缴纳的起征点却是一样的,政府能不能考虑地域差异征收个税呢?如果不能,能不能根据地区实际情况实行年终退税,发个过年红包什么的,那我就敢消费了。”
上周,中国青年报社会调查中心通过北京益派市场咨询有限公司,对全国31个省、区、市2451人进行的调查显示,68.5%的人认为,个税不应该“一刀切”,应该根据地域差异征收;如果个税征收“一刀切”,76.4%的人赞同年终时国家实行因地制宜的退税政策。
50.2%的人表示提高个税起征点会影响自己消费
“现在只能‘一刀切’。”中国政法大学民商经济法学院副教授李美云认为,取消“一刀切”的个税征收方式,现在还不成熟。“国家在进行了一系列论证后,觉得按地域差异缴税有局限,比如一个大型企业,它在北京有一家公司,在西部有一家公司,它就可能让北京的公司负责全国各子公司的工资发放,由于北京起征点高,整个企业就会逃避了大部分税收。”
李美云认为此次个税调整到3000元起征的可能性比较大,“但我个人认为应该调到5000元。从立法角度来说,征收个税不是为了增加财政收入,而是为了缩小贫富分化。北京、上海等地的收入水平较高,小幅调高起征点就没有太大作用。”
调查显示,35.9%的人认为应大幅提高个税起征点;27.2%的人认为不宜大幅提高个税起征点。50.1%的人认为个税调整应与工资建立联动机制;40.1%的人认为征收个税应按年计税,以免让浮动薪酬者吃亏;30.5%的人认为个税调整应与CPI挂钩;24.3%的人认为征收个税应以家庭为单位。
调查中,50.2%的人表示,提高个税起征点会影响自己的消费。
李美云认为,调整个税起征点对提高人们的消费信心有一定作用,但是有限,因为个税交纳者毕竟很少。而刺激消费是一个系统的工程,需要调整个税等一系列的措施并行时才能实现。
对于李美云的观点,北京大学财税法研究中心主任刘剑文教授则认为,调整个税对刺激消费的作用不能被高估,“起征点调高后可以起到刺激消费的作用,毕竟一些人手上的钱相对多了,但他们不一定将钱用于消费,也可能存起来。”
90.8%的人表示年终退税会影响自己的消费
“如果要达到刺激消费的目的,国家不如实行退税。”德勤会计师事务所注册会计师小刘认为,如果个税只能“一刀切”,国家可以考虑根据不同地域实际情况实行适当退税,“我们不妨先把税交上去,然后各地方政府根据当地居民的收入状况实行年终退税,这样可以很大程度上起到刺激消费的作用。”
调查显示,76.4%的人赞同小刘的观点,认为如果个税征收“一刀切”,国家可以实行退税政策。对于退税方式,73.3%的人赞同国家根据地域差异进行年终退税;43.7%的人认为可以在青年初次买房时退税;38.8%的人认为可以通过消费退税的方式,为多消费的人多退税。此外,也有23.6%的人对退税表示反对。
刘剑文认为个税退税在我国没有先例,存在操作上的难度,“比如稿费,一些网站转载了作者的文章,也许交税了,也许没交。那作者退税是找网站还是找政府呢?这在技术层面和法律层面都不大可行。我觉得与其退税,不如通过财政转移支付,将钱用在社会保障上,也可以起到调节贫富差别的作用。”
调查中,90.8%的人表示,如果年终实行退税会刺激自己消费。
李美云认为实行适当退税能在短时期内刺激消费。“我觉得通过消费退税比较好,它的覆盖面会大很多,也可以一定程度上刺激国家希望刺激的行业。”但她同时表示退税不是长久之计,“在金融危机下,国家采取一系列措施刺激经济,所以把退税作为过渡性的政策是可以的,但从税法角度来看,还是调整起征点和缴税方式比较可行。我国的个税起征点近几年变化很快,如果达到5000元,很多地方居民的收入还达不到这个水平,不用交税,也就不存在退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