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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值税替代营业税是下一步税改重点

发布者:     发布时间:2009-01-05     浏览次数:

 日前,财政部官员表示,2009年1月1日增值税转型实施后,以增值税替代营业税,将成为增值税改革下一步的重点。这项改革一旦开展,将消除营业税重复征收的问题。但这一改革的复杂程度将远大于第一步。 

  事实上,1月1日实施的增值税转型,主要针对第二产业的机器设备实施税前抵扣。这一改革预计可为企业减轻税负1200亿元。而增值税改革的第二步,就是要把目前征收营业税的行业全部纳入增值税征收范围。 

  据悉,财政部已经把这一改革列入2009年的工作重点,正在着手进行研究和测算。 

  转型第二步 

  “此次增值税转型并不彻底,它只允许扣除固定资产中所购进的机器设备,而占比更大的厂房建筑却不能抵扣。”中国人民大学教授安体富介绍说。 

  2007年,全社会固定资产总投资额中机器设备只占23%。3/4的建筑物等固定资产征收的是营业税。 

  近日,财政部税政司副司长郑建新透露,增值税转型改革完成后,下一步增值税改革的主要任务是扩大增值税征收范围,将目前征收营业税的行业纳入增值税征收范围,消除重复征税。这是官方首次明确要推进这项改革。 

  “增值税替代营业税的意义,比增值税转型的意义还要大。”安体富说。 

  事实上,早在1997年财政部财科所就增值税怎么转型,怎么替代营业税做过相关课题研究。但增值税替代营业税,在一些场合一直是个不便被提及的话题,因为营业税是地方税最大的税种,这项改革涉及机制问题,机构问题、财政体制改革问题。 

  增值税转型自2003年10月提出历时5年方得以实施,而增值税替代营业税推行复杂程度将远大于第一步。 

  中国目前实行的增值税属于商品增值税,即在生产销售商品的时候征收,不涉及劳务服务,对服务业是征收营业税。例如,属于第三产业的交通运输企业,在购进货物时就不能进行税前抵扣,同时对全额收入征收5%的营业税。这对服务企业来说形成了重复征税。 

  建造房屋、销售不动产,也都在营业税征收范围。所以,企业建造厂房缴纳的税款也不能进行税前抵扣。 

  安体富曾经做过测算,增值税虽然为17%和13%的税率,但因为允许抵扣进项税,所以增值税的实际税负大概4%,而营业税的税负5%,税负比增值税还要高。他认为,这样的税制不利于促进服务业的发展,而中国眼下正在努力促进第三产业的繁荣发展。 

  中国社科院财贸所财政研究室副主任杨志勇认为,理想的增值税征收范围,应该包括所有创造和实现增值额的领域。从横向上看,增值税制应覆盖农林牧业、采矿业、制造业、建筑业、能源交通运输业、商业和劳务等各行各业;从纵向上看,应涵盖原材料、制造、批发和零售等全部环节。只有这样,才能保证税负公平,并且易于核查。 

  方案探究 

  目前,国际上很多国家已经实现了从农业到服务业全部征收增值税,替代了过去的营业税,形成了完整的增值税抵扣链条,降低了企业的负担。 

  “如果征收营业税的行业全部被纳入增值税征收范围,那这项改革不亚于1994年分税制改革,需要对整个财税体制都进行调整。”财政部财科所副所长刘尚希说。他提出,改革首先得确定思路,分几步走,一次全部替代非常难。 

  杨志勇建议,根据征管条件,可考虑先将交通运输业和建筑业纳入增值税的征收范围,未来再逐步推广。 

 

  这项改革涉及到的最为敏感的问题,是中央地方如何分税。增值税是中国第一大税种,其收入占到全国税收收入的32%,目前属国税,中央每年返还25%给地方;营业税则是地方税,并且是地方税中最大的一个税种。如果营业税被增值税替代,直接的后果是地方将失去第一大税种。

  除了收入分配,机构改制也是一大困难。“咱们有国税和地税,营业税是地方税中最大的一个,地税部门如果没有了营业税其职能将受到质疑”,安体富说,原来的大部制设想当中,有一种是国税和地税合并。

  安体富认为如果不能一次替代,可以分步实施,他也赞成先把跟固定资产关系密切的交通运输、建筑安装等行业改成增值税。

  另外,从平衡的角度,他提出,还有一种实施方案,即营业税改成增值税后,这部分服务业的增值税继续由地税部门征收,并作为地税收入入库。即所有的税制都变成增值税,但税收收入的归宿不变,还是给地方。这可以提高地方对推进这项改革的积极性。不过他强调,最理想的就是一步改成增值税,体制、机制、机构一步调整到位。

  针对增值税替代营业税后,服务业的增值税税率确定为多少,是与生产企业相区别还是统一为一个税率,杨志勇认为,应该实行统一税率,因为增值税是中性税,不鼓励多档税率,“有可能权衡生产和服务各行业后,统一制订一个新的税率。”

  杨志勇介绍说,国际上很多国家已经进行了增值税替代营业税的改革,其中新西兰的模式值得中国借鉴。

  新西兰在上世纪80年代就以增值税代替了税率档次繁多的营业税。在新西兰增值税被称作货物与劳务税。新的增值税税率实行单一税率。

  由于增值税的税负可以转嫁,其最终负税人仍然是消费者个人。因此,大范围地引进增值税,扩大增值税征收范围需要相应降低直接税尤其是个人所得税的税率,使纳税人的税负不致过重。

  当时,新西兰同时调低了个人所得税最高边际税率,从原来的66%降到30%,实行宽税基,此外还降低了公司税率。

  安体富建议,中国的税制改革应该首先通盘考虑整个宏观税负水平、税收结构、整个财政收入因素,在这个大背景下,对某一税种进行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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