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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3年减免再就业税款7165万元

发布者:     发布时间:2009-03-04     浏览次数:

 从自治区地税局获悉,从2006年至2008年底,广西各级地税部门为享受下岗再就业税收优惠政策的企业和个体户,共减免税款7165万元。
  统计数字显示,这3年里,地税部门共审核和审批20757户企业和个体户享受下岗再就业税收优惠政策,其中企业178户,个体户20579户。这些企业和个体户共吸纳下岗失业人员1.1万多人。减免的7165万元税款里,营业税3310万元,城市维护建设税433万元,教育费附加221万元,企业所得税987万元,个人所得税2214万元。另外,地税部门还免征了税务登记证工本费34万多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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