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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资源税今起试点 税率不会一刀切

发布者:     发布时间:2010-06-01     浏览次数:

  6月1日资源税改革将率先在新疆试点,而昨天国务院转发国家发改委 《关于2010年深化经济体制改革重点工作的意见》中,同意发改委提出的今年出台资源税改革方案,《每日经济新闻》记者从相关层面了解到的信息显示,资源税税率不会一刀切,而是由各地政府根据本地区市政建设状况、经济发展水平、消费水平等情况确定具体税率。

  新疆税务部门一位工作人员称,尚未获得资源税具体执行文件和具体征收办法。但他表示这并不影响资源税改革的进行,6月1日将可能作为起征点日期,今后收取时作为起始点开始计算。

  中央新疆工作座谈会决定新疆试点资源税改,从量计征改为从价计征,税率为5%。

  中投顾问研究总监张砚霖认为,资源税改革后,大量的资金则有可能流向那些尚未施行资源税改革的地方,抓住最后的机会,进行疯狂开采、掠夺,因此,他建议资源税改革应在全国范围内尽早铺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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