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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部门联合部署加强节能与新能源汽车示范推广安全管理

发布者:     发布时间:2011-09-13     浏览次数:

  科技部、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发展改革委等四部门近日要求,节能与新能源汽车示范推广试点城市和生产运营单位把安全高于一切的理念落实到产品设计、制造安装、运行使用的全过程。所有示范运行的节能与新能源汽车应与《节能与新能源汽车示范推广应用工程推荐车型目录》确认的技术状态严格一致。试点城市要在9月20日以前将相关工作措施及安全检查结果报四部门。

  我国的节能与新能源汽车正处于规模化进入市场的起步阶段,也是市场培育和产业化发展的关键时期。安全问题事关节能与新能源汽车发展大局,更关系到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四部门要求试点城市立即开展全面、系统、彻底的安全隐患排查,抓紧完善安全管理体系,依法监管。建立事故预警信息系统及事故紧急处置机制,实时跟踪车辆运行状态,及时发布警示信息,建立安全事故报告制度,制定事故处理预案。加强对相关从业人员的技术培训。车辆驾驶员、充换电站从业人员、车辆维修人员等须经安全技术培训考核合格后才能上岗,重要岗位的工作人员要实行持证上岗。对示范运行车辆加强安全监控。所有投入示范运行的插电式混合动力汽车、纯电动汽车要安装车辆运行技术状态实时监控装置,特别是要加强对动力电池和燃料电池工作状态的监控。对混合动力汽车按一定比例进行实时监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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