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会”议程上,一旦谈及此议题,“暂不推开”便成为中央部委至地方普遍的说辞,3月6日,财政部部长谢旭人表示,目前推广房产税至全国范围内的条件还不成熟,要等到试点取得经验以后,这段期间仍需要积累经验,目前仍有大量工作要做。
同在6日,全国人大代表北京市发改委主任张工表示,北京不在试点行列,暂不征收房产税,是否征收房产税必须等待国家的统一安排。3月7日晚,全国人大代表、山东省长姜大明也透露,山东的房地产市场价格每平米不到4000元,目前没有征收房产税的计划。
5日,国家税务总局局长肖捷在黑龙江代表团接受记者采访时同样表示,有关房产税目前主要是总结两试点城市经验,尚未得知北京和深圳被列入下一批房产税试点城市的信息。
在沪、渝两地房产税出台之前,深圳、北京、上海、重庆曾经被市场盛传将四地同时开展房产税试点,最终沪渝先行,而国税总局局长肖捷的表态不难得知,房产税要推广开来,其必然经过一定时间的考验与经验的积累。
沪渝模式待考
房产税的效应并未凸显。
已在沪渝两地开征的房产税,经过一个多月的推进,目前开征已经获得了一定的进展,但是在各地喧嚣起伏的限购政策中,房产税的效应并未凸显。
记者从上海市税务局获悉,1月28日上海市开展对部分个人住房征收房产税试点以来,个人住房房产税征免认定工作逐步开展。截至2月27日,上海市税务机关已受理个人住房房产税征免认定申请1970件,其中购买二手存量房的居民家庭最为积极。
目前上海税务机关向该市已发放个人住房房产税认定通知书456份,其中,应征房产税的住房133套,约占已认定数的30%,适用0.4%税率的为129套。
而重庆方面信息显示,截至3月1日,重庆市已收取17笔房产税,共149978.01元税收入库。被征收的对象多为外地炒房者和高档住房所有者,独栋别墅占少数。这些入库的房产税税收,将主要用于公共租赁住房建设。
“房产税才刚刚推行开,对市场的具体影响,以及对财政的贡献估计要等到一年以后才会知道。” 中国社会科学院城市发展与环境研究中心研究员牛凤瑞告诉记者,目前就来评价房产税的是非可能太早了。
全国政协委员、上海社科院城市与房地产研究中心主任张泓铭则认为,1到2年是个合适的推广期,如果试点时间再拉长,恐怕就是对试点城市交税民众的不公平。
重问税收法理
征收房产税不符合国情?
据重庆官方预计,重庆在开征房产税的第一年预期可征得2亿元左右的税收,将全部投入公租房建设。对此,上海市人大代表季宝红表示,如此计算,而很可能征管成本要大于征收成果,如果是以完善税源计看,开征房产税意义不大。
另外,不少代表与委员也纷纷质疑房产税的合理性。
全国政协委员、原国家税务总局副局长许善达表示,没有供给方面的政策,仅仅使用税收政策抑制住房需求从而抑制房价是不可能成功的,房产税的试点,并不符合当前国情。
“抑制房价唯一可行的方案是对高档住宅在销售环节开征‘消费税’。中国目前和今后一个相当长的历史时期,都不可能使房产税成为地方财政收入的主要来源以平衡中央地方财政分配比例失衡问题。”许认为。
与此同时,房产税的法理基础不足,同样被两会代表委员摆上了台面,这其中,不乏地方要员。
全国政协委员、青岛市副市长王修林提交提案,就称目前房产税法律依据不足。
王修林介绍,房产税依据是1986年国务院发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房产税暂行条例》规定,该条例是全国人大授权制定,征收依据为《税收征收管理暂行条例》。1992年《税收征收管理法》出台后该条例已经废止。房产税征收依据也修改为《税收征收管理法》。
而与此同时,上海市人大代表季宝红也认为,1986年出台房产税暂行条例背景是在全国房产大部分都是公有的,那时土地尚未进行招拍挂,是政府审批不计成本的,账面上只有建筑物的建筑成本,所以无法估算其真实的市场价值。
而目前进行试点的房产税,所计的价值是“土地价值+建筑物价值”,所以目前的税收法理基础不尽合理。
推广难题
“试点时间再拉长,就是对试点城市交税民众的不公平。”
上海房产税新政出台后,结合国家限购令等各项调控,对于高端公寓和别墅项目产生了一定的冲击。
而地产企业也纷纷展开了“自救”,在营销方式上,“买房送5年房产税”、“买一层送两层”等规避房产税促销手段也纷纷出台。
但即便如此,在国家限购令等调控政策的联合作用下,上海的楼市出现了下探行情。
以上海为例,数据显示,3月首周(2月28日-3月6日)的楼市呈现出量价齐跌、供需不足的颓势,上海新建商品住宅成交面积环比下跌10%,销售均价更是环比大跌14.1%,为17737元/平方米,回复到2010年年初水平。
不仅是上海,全国主要城市的房价也出现了下探,中国指数研究院监测的30个城市中,成交量下滑的占七成。
上海中原研究咨询部经理龚敏表示,从往年推盘情况来看,市场供应一般在春节后呈现逐周上升的态势,目前说明房企的心态分化加剧,而经过限购政策,房产税等影响,总体来看今年小阳春将姗姗来迟。
与此同时,两会上,自然有另外一部分声音支持房产税的推广以及完善。
张泓铭建议,应当从多个方面推进和完善房产税改革。
首先应考虑将不同档次的商品房全部纳入征税范围,同时还要将存量房纳入征税范围。
以目前上海的征收税率0.4%和0.6%,也应当多设几个档次,只有按面积或价值设置3到5个进阶,并实行税率递进,才能使财富再分配更为合理。
张泓铭同时认为,房产税政策在全国推行也可分步实施,但要有总体设想和“时间表”。从试点到总结,再到全国性实施文件的颁布,1到2年的时间是一个必要周期。“如果试点时间再拉长,恐怕就是对试点城市交税民众的不公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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