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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税修正案创单项立法征求意见数之最

发布者:     发布时间:2011-05-18     浏览次数:

        截至5月17日,已经提交的个税修正意见超过22万条,创人大单项立法征求意见数之最。针对个人所得税减除费用标准该不该再提高等问题,近日,全国人大法律委员会、全国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和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联合召开座谈会,邀请10余位专家就个人所得税法修正案草案发表意见。据新华社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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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起征点能否提至5000元?
  专家称已经很高 有专家建议提至3300元
  记者查阅部分门户网站、论坛、微博发现,对于草案中将个税免征额设定为每月3000元,不少人有不同意见。
  记者多方采访的情况也显示,人们普遍感觉,目前个税免征额偏低,希望将免征额提高到4000元或者5000元。
  中国人民大学财政金融学院教授朱青提出,发达国家减除费用标准相当于居民月平均工资的24%至40%左右,而草案规定我国的减除费用标准相当于月平均工资(约2800元)的100%,远高于发达国家的水平。
  财政部财政科学研究所研究员孙钢认为,从2008年到现在,我国物价水平上涨了10%到15%,据此计算,减除费用标准应提高到2200元左右,草案的规定高于这一水平。
  国家税务总局税收科学研究所所长刘佐说,实践中,除法定的减除费用外,“三险一金”已经从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这样,按照3000元的标准计算,实际扣除额为3896元,这一标准已经很高。
  孙钢和朱青还指出,虽然网上要求提高减除费用标准的呼声很高,但网上提意见的人数相对于纳税人属于少数,不能认为代表了所有工薪所得纳税人的意见。同时,要求提高到5000元、8000元甚至更高,都缺乏相应的数据支撑。
  朱青认为,虽然减除费用标准不宜再提高,但考虑到网民呼声很高,也可适当提高到3300元左右。
  2
  税率结构要再调整?
  专家建议调整税率结构
  个人所得税法修正案草案拟将现行超额累进税率由9级修改为7级。税率结构要不要再调整?
  一些专家建议对税率结构再作一些调整。
  孙钢和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刘剑文建议,将适用10%税率的月应纳税所得额修改为1500元至5000元。孙钢建议,将适用20%税率的月应纳税所得额修改为5000至10000元。中央财经大学税务学院教授汤贡亮建议,扩大10%、5%两级税率的适用范围。刘剑文建议,将最高税率由45%降为40%;李稻葵(微博 专栏)建议降为35%,并逐步降低到25%。
  3
  调整能否体现地域家庭差异?
  专家建议按家庭征税
  网友说,在沿海和西北内陆、在一线城市和二、三线城市、在城市和农村,3000元对老百姓的概念完全不同,个税改革应该体现出来这些差别。还有网民提出,免征额和税率的设置应该与CPI增幅、房价涨幅等挂钩,这些指标出现变化,免征额和税率就应体现。
  清华大学中国与世界经济研究中心主任李稻葵则建议,可以根据不同地区的生活成本,分别适用5000元、4000元、3000元的减除费用标准。
  李稻葵建议,选取合适的城市开展合并各类收入和考虑实际家庭负担的税制改革试点,允许以家庭为单位进行所得税申报,以身份证为识别标记申报扶养人口。
  燕京华侨大学校长华生提出,应适当扩大减免税范围,增加与民生相关的特殊减免税项目。
  级数 全月应纳税额(含税所得额) 税率
  1 不超过1500元 5%
  2 超过1500元至4500元 10%
  3 超过4500元至9000元 20%
  4 超过9000元至35000元 25%
  5 超过35000元至55000元 30%
  6 超过55000元至80000元 35%
  7 超过80000元 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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