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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值税扩围致税负倍增 物流企业欲撤离上海

发布者:     发布时间:2012-01-11     浏览次数:

  “有物流企业喊出了撤离上海的口号。”1月10日,一位物流行业资深人士谈到今年开始实施的营业税改征增值税时说。

  该人士告诉记者,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导致部分物流企业税负不降反增,有的税负甚至增加了两倍。如某营业额为1000万元的运输企业,扣除800万元的进项,按过去的营业税率交税6万元,而按照试点政策则要交税近20万元。

  根据上海今年1月1日起启动的试点政策,运输、装卸、搬运等交通运输部分,实施11%的增值税率,物流辅助部分如仓储、配送及代理等实行6%的增值税税率。改革前两者征收的营业税分别为3%及5%。

  一位业内人士向记者透露,仓储行业因实际税负减轻而一片欢呼,但单纯从事运输的物流企业则压力大增。中国物流与采购联合会测算后也认同运输行业税负增加的观点。

  中国物流与采购联合会已就此向财税部门提交报告,提出进一步降低税率的要求,最好运输行业也实施6%的增值税税率。

  实际上,财税部门此前在与上海主管部门和企业座谈时,也得到了实施增值税扩围改革后,部分行业税负将增加的反馈。目前上海有关方面也在与国家财税部门沟通,试图解决上述税负不减反增的问题。

  接近财税部门的权威人士认为,上海部分企业的测算并没有错。但如果在全国推开运输行业实施11%增值税税率的政策,并不会比之前的实施营业税税率的税负成本高。下一步需要做的是加强调研。

  中国物流与采购联合会会长何黎明在1月10日物流发展报告会上指出,期待切实减轻物流企业税收负担,“不要因为税制变更,增加企业负担”。

  本报记者获悉,相关部门正在酝酿推出多项降低物流企业负担的措施。具体的如物流企业营业税差额纳税试点范围扩大,门槛降低;仓储业土地增值税降低一半等。

  部分物流企业税负增两倍

  一位物流企业人士给记者算了一笔帐,以运输行业1000万的营业额来算,去掉800万的进项(进项是指纳税人购进货物或应税劳务所支付相应税额),按照过去的营业税税率,实际缴纳税收6万元。

  但如果采用上海试点改革的增值税税率,则实际需要交纳的税收接近20万。这样,营业税改为实施增值税的税负,是实施营业税税负的3倍。

  易通交通信息发展公司财务经理谭国军认为,之所以有这么大差距,可能在于目前增值税对于过去购进的货物难以抵税,实际还得缴税。

  中国物流与采购联合会测算后也发现,以从事运输、仓储、快递和货代一种或者多种业态的物流企业的65家样本企业测算,这些企业2008-2010年年均营业税的实际负担率是1.3%,其中运输业务负担率为1.88%。

  如果运输行业企业实施11%的增值税税率,由于运输企业的人力成本等税法规定不能抵扣项目的支出,约占到总成本的35%,实施增值税后,即使企业发生的其他购进项目全部可以取得增值税发票,并进行进项税额抵扣,实际负担率会增加到4.2%,增幅高达123%。有些企业税收负担增加2倍以上。

  该协会认为,运输尤其是公路运输是充分竞争的行业,平均利润率只有3%左右,税收负担大幅增加,企业内部无法消化,必然引起运价上涨,从而推高物价。

  该协会在近期对财税部门给出建议,可以将整个交通运输业务视同物流辅助服务,一样采用6%的增值税税率。这样“(改革后的)实际负担率与改革前大体相当”。

  财税部门将展开调研

  财税部门对上述情形并非不知情。一位接近财税部门的人士指出,其实在过去与上海地方和相关企业座谈时,一些企业已经反映了上述问题。

  但这个问题需要通过增值税扩围来解决,“原因是最初测算改营业税为增值税时,实际的物流整个行业的税负并未增加”。

  这位人士透露,过去物流行业的“交通运输”和“物流辅助服务”的营业税税率分别是3%、5%。改为增值税后,交通运输行业实施11%的增值税税率,与过去营业税税率的3%是对应的,并未增加税负。物流辅助服务部门也是如此,改营业税为增值税征收,反而降低了税率。

  这导致一种情况发生,即上海周边的仓储等“物流辅助服务”企业已经开始在上海开办事处或者开增值税发票,以解决税收抵扣的问题。“这是一个积极的变化。”

  但交通运输业实施增值税后,反而显示出税负增加的情况。这可能与交通运输企业在2012年1月1日之前购进的货物或者固定资产的进项税抵扣、未做规定有关。

  中国物流与采购联合会一份报告显示,物流与经营性出租业务所需运输设备一般金额较大,使用年限较长,比如一艘船舶购买动辄需要上亿,使用年限可能超过20年,这些物流企业此后多年可能不再有大额的设备购置,如果将3%的营业税税率,改为11%的增值税税率征收,如果不对过去的固定资产进项税额抵扣,则企业的税收负担将急剧增加。

  财税方面权威人士指出,考虑到2月份才有今年1月的增值税申报的问题,届时将通过调查研究上海试点出现的问题来解决。

  据记者了解,目前物流行业的运输部门和“物流辅助服务”部分实施了不同的增值税税率,这与过去的营业税实施不同的税率类似。国务院办公厅在去年8月份发布有关促进物流业健康发展政策措施指出,“要结合增值税改革试点,尽快研究解决仓储、配送和货运代理等环节与运输环节营业税税率不统一的问题。”有关部门解释指出,税率统一并不是目的,实施增值税改革才是根本。所以目前物流行业实施统一的税率,并不是改革的重点。

  减负措施将密集出台

  本报记者也了解到,目前包括财政部、发改委、商务部、国家税务总局正在起草会签多项重要文件,以便促进物流行业尽快降低成本。

  商务部流通司副司长王选庆称,商务部今年将启动仓储业立法工作,组织开展城市配送体系建设示范工程,针对大中城市普遍存在最后一公里的货车进城难问题,与公安、规划、交通等多个部门协调,建设城市共同配送体系示范工程,通过改善城市物流节点规划布局,实现城市物流与城市商业网点和社区的有序衔接。

  国家发改委等部门正在推动扩大物流企业营业税差额纳税试点范围,同时有望降低申请试点的营业额标准,可能从目前的100万元降低一半。此前5年来的上述试点显示,每个物流企业试点后平均减少重复纳税额87.5万元。其中47%的企业减少重复纳税额超过50万元。国家发改委已经要求加快上述试点进度,力争最快3个月完成最新一批物流行业的营业税差额试点。

  此外,本报记者也获悉,10月份国家发改委、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等人士与10多家物流企业人士座谈,就物流行业土地增值税调整已有实质性进展。具体体现为,仓储行业的土地使用税有望下降一半。

  此前,2006年国家对于城镇土地税使用暂行条例修改后,各地仓储行业的土地税一般都上升了3倍,而在各地执行中实际税收更高。2007年8月,中国物资储运协会对仓储行业进行了一次大范围的调查。调查显示,新土地税政策出台后税收增加幅度比较大,多是从高征收。中国物资储运协会会长姜超峰指出,目前因为土地价格攀升,全国有40%的企业已将在未来5年将遇到搬迁问题。

  本报记者获悉,土地增值税下调一半与过去有很大的区别,本次要求的条件相对较高,即需要从事专业的仓储行业业务,且营业面积得到一定的面积并实施备案制。

  不过整体而言,中国仍需要进一步加快改革力度,以降低物流行业成本。《2010年农副食品加工业物流成本分析》显示,近年来城镇农副食品市场管理费用不断增加成为农副产品价格高企的重要推手,其中2010年仓储成本占12.7%,同比提高2.6个百分点。配送成本占8.2%,同比提高3个百分点,流动加工成本占0.6%,同比提高了0.5个百分点。

  何黎明指出,社会物流总费用占经济的比重每降低1个百分点,就可以带来4000多亿的经济效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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