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税起征点或再上调
财政部日前在其网站发布消息称,将一步研究实施扩大消费的财税政策。要求继续推进税制改革,促进企业投资和居民消费。此外,财政部和国税总局还表示,将提高 中小企业的增值税和营业税起征点,并将调整完善出口退税政策,促进外贸出口保持稳定增长。
据此,有业内人士分析,促进居民消费可暗指个人所得税的改革,“因为个人所得税的改革直接关系到居民消费。此轮税制改革在完成企业所得税两法合并、增值税转型方案落定之际,下一步个人所得税改革应在考虑范围之内。”
“随着目前生活水平的日益提高,个税起征点要再上调,这对于处于物价上涨的中下层收入市民来说,可以在一定程度上减缓生活压力。”广州市人大代表曾海彝表示,“会在选区做相应的调查了解,将在明年的两会期间提出调整个税起征点议案”。
应该不会超过3000元
财政部和国税总局起草的有关上调个人所得税免征额(即通常所说的个税起征点)的方案已经上报国务院。个税调整有可能超越常规程序在年内就出台,方案并不像外界讨论的那样,扣除标准应该不会超过3000元。
据悉,在财政部和国税总局提交国务院的调整方案中,关于上调个人所得税免征额有三个方案可供选择,不过不管最终选择哪个方案实施,扣除额的标准都不会大幅提高。有知情人士透露,扣除标准将不超过3000元,而来自另外一个渠道的消息则显示,此次个税起征点可能由现在的2000元提高到2500元。
应更好调整贫富差距
杨卫华近日表示,人们呼声愈高的个税起征点其实准确表述是费用扣除额,为应纳个人所得税税额=(应纳税所得-扣除标准)X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个税起征点先后经过数次调整,从800元调整到目前的2000元。按现在的2000元标准,根据今年上半年GPI(真实发展指数)7.9%等方面计算,个税费用扣除额应在2800~3000元为宜。至于有些市民与网友提出的5000~6000元的标准,杨卫华认为,不具备实际操作的可能性,费用扣除额应在不影响我国现行税收收入前提下进行。
此外,杨卫华认为,我国现行的九级标准可调整至五级。湖南科技大学商学院副教授认为,个税的调整应秉着循序渐进的过程进行,“低收入者不征,中等收入者降低,高收入者调高,中间呈大,以更好地调整贫富差距”。
有望赶在年关出台
按现行法律规定,个税免征额标准需按照《个人所得税法》规定执行,调整个税免征额,需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据悉,全国人大常委会2008年安排审议的18个法律草案并没有包括《个人所得税法》,这就意味着,起征点不可能在今年上调。
但接受采访的国税总局官员却告诉记者,有关个税免征扣除额调整的问题,全国人大已经授权国务院,只要在国务院层面通过,即可实施。而今年年末全国人大还将有一次常委会,“即便人大的草案上并未提及这一议题,也仍然有机会进行调整”。另有权威人士透露,如果国务院常务会议近期能确定个税起征点的有关调整方案,这一项可能最早安排在12月份召开的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六次会议上进行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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