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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值税改革进第四阶段

发布者:     发布时间:2008-11-20     浏览次数:

作为内地主要税种之一的增值税,其改革试点始于二○○四年。由东北三省、到中部六省,今年再到内蒙古及四川汶川地震灾区,到明年正式在全国全行业实施,增值税转型改革将踏上第四阶段。

  增值税可分为两种类型:一是只允许扣除购入的原材料等所含的税金,不允许扣除外购固定资产所含的税金;二是所有外购项目包括原材料、固定资产在内,所含税金都允许扣除。前者通常称为“生产型增值税”,后者称为“消费型增值税”。从生产型增值税转型为消费型增值税,核心内容是允许企业购进机器设备等固定资产的进项税金可以在销项税金中抵扣,避免重复征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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