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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亿减税方案拟明年元旦实施 将添经济发展后劲

发布者:     发布时间:2008-09-08     浏览次数:

作为中国第一大税种的增值税,其全面转型方案正日渐明朗。据悉,财政部拟定的可能超过1000亿元减税规模的增值税全面转型方案,日前已上报国务院待批。该方案将使增值税从生产型向消费型全面转型,其最大亮点是全额抵扣、全行业转型,方案并建议于2009年1月1日起实施。
  这意味着,当前宏观形势为这一改革创造了良机,加速了其转型的进程,而涉及千亿的减税规模也将为发展注入新的动力,增添后劲。
  其实,自1994年中国全面推行增值税以来,其改革便一直是“只闻楼梯响,不见人下来”。之所以难产,只因两大顾虑始终横亘其间:担心会引发宏观经济过热,担心会减少财政收入。
  如今,中国宏观经济调整初见成效,为改革提速创造了良机。一方面,今年全国财税收入继续高增长,前7个月全国财政收入累计已达40881.71亿元,同比增长30.5%,较大盈余创造了改革条件;另一方面,企业景气逐渐回落,上半年中国经济增长率回落至10.4%,1~5月企业利润增速回落20个百分点,部分沿海中小出口企业陷入生存困境。选择这一时机加快推进以减税为特征的增值税转型,可谓恰逢其时。
  短期看,增值税转型会减少财政收入,但若算一算动态账,不难发现,这一“减税”改革将为发展再添动力。一方面因改革带来的减收,可以迅速转化成企业利润,带来25%的所得税;另一方面通过市场之手将推动企业扩大生产规模,进行技术改造,产品升级,提高效益,由此,税基也将随之扩大。
  若将增值税改革的背景放大来看,此时正值宏观调控目标由“两防”转为“一保一控”,而增值税转型正是“保”的措施之一。
  要保持经济平稳快速发展,就必须激活企业创新力,但又不能走资源浪费的老路子。增值税改革对于激活企业创新力的意义是显而易见的。一旦改革实施,企业所缴增值税由生产型转为消费型,即企业购入固定资产的金额允许从销售额中扣除,那么,企业将节省大笔更新设备的税费。这将为企业提供一次添置或更新设备,进而增强产品技术创新能力、提高企业竞争力的机会,既可以调动企业创新的积极性,又可避免低水平企业的复苏,为更多创新型企业提供动力,尤其是对生产制造型企业的刺激性更大。
  当然也应看到,转型绝非增值税改革的终结。转型之后,如何通过进一步改革使得增值税充分发挥其特有优势,真正做到全覆盖、全链条、全抵扣,并加快推动中国税收立法进程将是一个更大的命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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