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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年1月1日起在全国推行增值税转型改革
发布者: 发布时间:2008-11-11 浏览次数:
国务院常务会议近日决定自2009年1月1日起在全国所有地区和行业推行增值税转型改革。预计,明年这项改革将减轻企业税负共约1233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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