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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省国税局积极采取措施做好增值税转型改革工作

发布者:     发布时间:2008-12-25     浏览次数:

作为扩大内需,促进经济增长的十项重要举措之一。国务院决定自2009年1月1日起,在全国所有地区、所有行业推行增值税转型改革,即由现行的生产型增值税转为消费型增值税。为了确保国家这一重要政策的贯彻落实,近期,青海省国税局积极采取措施做好增值税转型改革在我省的顺利推行工作。

一是认真学习。组织相关人员全面学习有关增值税转型改革的一系列文件精神,学习新修订《增值税暂行条例》和《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对照研究增值税转型前后的政策变化,深刻理解政策调整的焦点,领会和吃透文件精神。

二是广泛宣传。省国税局利用门户网站等媒体广泛宣传,同时深入部分重点企业开展宣传讲解活动,主动接受纳税人咨询,使纳税人及时了解增值税转型改革的相关政策,为切实减轻企业负担、促进企业发展出主意、想办法。

三是测算分析。主动测算分析因新增固定资产抵扣对青海国税税收收入的减收影响和金属矿、非金属矿采选行业因税率变化对我省国税税收收入的增收影响以及测算分析小规模纳税人因征收率变化对我省国税税收收入的减收影响。全面掌握增值税转型改革对我省增值税收入的影响,做好明年的税收工作。

四完善措施。为配合增值税转型改革,近日国家税务总局陆续出台了关于再生资源增值税、资源综合利用及其他产品增值税政策和推行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税控系统等一系列税收政策,为使这一系列政策具有可操作性,省国税局积极研究,对相关内容进行细化,完善了落实措施,确保这些政策在全省落实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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