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专家回复> 正文
专家回复
专家回复
专家回复

彩钢棚入帐及税务

回复专家:     提问时间:2021-08-05    

你好,老师,我公司建造了一个彩钢棚,用于堆放杂物,价值13万元,不知怎么入帐,是进长期待摊费还是入固定资产;另外在税收方面也不知是不是该按自有房产来交房产税。 老师业务见多视广,请老师给个建议,谢谢!

答: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房产税和车船使用税几个业务问题的解释与规定》(财税地字[1987]第3号),一、关于“房产”的解释“房产”是以房屋形态表现的财产。房屋是指有屋面和围护结构(有墙或两边有柱),能够遮风避雨,可供人们在其中生产、工作、娱乐、居住或储藏物资的场所。独立于房屋之外的建筑物,如围墙、烟囱、水塔、变电塔、油池油柜、酒窖、酒精池、糖蜜池、室外游泳池、玻璃暖房、砖瓦石灰窑以及各种汽油罐等,不属于房产。 贵单位的彩钢棚,如果有围护结构,能够遮风避雨,而且可供人们在其中生产、工作或者储存物质符合上述房产概念的,应该从建成次月起,缴纳房产税。如果是建筑工地,工程完了就拆除就不算房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