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年来,地税部门将发票管理列入税收征收管理的重要内容,各级地税机关每年都要开展各种类型的发票整治工作,对违章发票的打击力度在不断加大。通过检查整治发现绝大部分企业在纳税上是遵纪守法,合法经营,照章纳税的,没有偷税的想法,也没有帮助别人偷税的意识。但由于企业法人和财会人员没有掌握鉴别发票真伪的基本常识,没有取得合法的发票,特别是“白条”发票屡禁不止,致使国家税款流失的现象时有发生,甚至给不法之徒贪污舞弊提供了可乘之机。
发票种类很多,有定额的有不定额的,有括奖的有不括奖的。管理的部门也多,有国税的,有地税的,也有财政的。类型也多,有“手工发票”、“电脑发票”、“磁卡发票”。面对如此众多的、来自四面八方的发票,有些财会人员认为,只要发票上有税务局的“套印章”就是真的,就可照票结算付款。这种工作方法过于简单化了,大家知道,发票管理也是财务管理的一项重要内容,如果发票管理混乱,当然会造成财务失控、财经制度混乱、乱拉资金、侵占公款或贪污舞弊等问题。那么,作为财会人员面对形形色色的发票,怎么来识别他们的真实面目,笔者就如何识别违章发票提供一点基本方法:
1.“白条”发票。“白条”发票有的地方称“白头单”,有的地方称“白条子”,统称“白条”。以“白条”发票进行经济业务结算是普遍存在的违反会计法规的问题,也是违反发票管理法规的严重问题。对“白条”发票的识别并不难,凡无任何发票管理机关监制章的凭证,都视为“白条”发票。对“白条”发票,财会人员应坚决拒收,采取要求开票方换填合法发票的办法予以解决。
2.假票。假票对社会的危害性极大。现在有的不法之徒以假乱真的手段特别高明,鉴别其真伪的难度也很大,要看监制章、纸质、水印、印刷质量,发票票面上印有的内容等。监制章为椭圆形,上环刻有“全国统一发票监制章”,中环刻有“××省”,下环刻有“地方税务局监制”字样,字体为正楷,套印在发票联的票头正中。发票监制章和发票号码均是用特殊的有色荧光油墨印制的,肉眼看是大红色,在紫外线灯下呈橘红色荧光。纸质、水印、印刷质量同人民币一样,纸质好(防伪水印纸),印刷清楚,字体清晰不模糊,发票上有水印,透过光线(背光)可以看到菱形的水印标记,在菱形方框中间标有“SW”字样。在发票票面上印有发票种类、准印号、发票号、定额发票面额等内容,以及“发票联”等字样,有奖发票在“发票联”上还有“兑奖联”。还得注意的是在索取的发票上必须加盖收款单位的印章。对有疑问的发票要立即向税务机关报告,以便及时采取特别方式鉴别其真伪,对假票实行严厉打击。
3.“大头小尾”的发票。简单地讲“大头小尾”的发票是“发票联”的金额大于其他联次的金额。确定其是否属于“大头小尾”的发票,除看有无刮擦、涂改外,还可将发票对着光线查看是否套用了复写纸,发票背面是否留有复写纸的印痕,各种内容填写对位是否准确等等。当然,即使套用复写纸也不能准确判断是否属于“大头小尾”发票,要准确判定只能采取有效办法如按照填开的《发票填写情况核对卡》,将发票各联次进行核对。发票的基本联次为三联,存根联作为开票方留存备查;发票联为收执方作为收款或付款的原始凭证;记帐联为开票方作为记帐的原始凭证。
4.转借、代开的发票。转借发票,是指某些单位或个人为达到一定目的,将发票转借给其他单位或个人使用的违法行为。代开发票是指某些单位或个人为了达到一定目的,为其他单位或个人代理结算不属于本单位或个人发生的经济往来业务,而填用本单位发票的违法行为。转借、代开发票均可造成偷、逃国家税款或贪污等问题。对这类发票应当拒收。
5.过期发票。过期发票就是曾经发行使用,后因换版或其它原因停止使用的发票。
6.改变用途的发票。改变用途的发票主要是改变行业用途的发票,如饮食服务业改用交通运输业发票等等。
7.内容填写不完整的发票。发票的基本内容一般为:客户名称,品名或服务项目、计量单位、数量、单价、大小写金额、 收款单位、开票人、开票日期等。不按规定填写的发票应当拒收。
事实上,要从根本上杜绝违章发票仅靠税务部门的监督是不够的,除充分发挥财政、税务、审计等职能部门的监督作用外,关键在于广大的消费者和财务人员要掌握识别违章发票的基本方法并坚决拒收。只有这样才能够维护正常的市场经济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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