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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税解析

2009年流转税相关政策变动解读(八)

发布者:     发布时间:2009-03-12     浏览次数:

九、增值税简易征收管理

    文件依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简易征收政策有关管理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9〕90号),对《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部分货物适用增值税低税率和简易办法征收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09〕9号)中关于增值税简易征收办法的具体管理问题进行明确,包括销售额确定、税款计算、开票问题、填写申报表等。

 

    (一)一般纳税人执行简易征收办法如何开具发票?

    1.按6%征收率简易征收类

    可自行开具6%征收率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具体政策】:①县及县以下小型水力发电单位生产的电力。

    ②建筑用和生产建筑材料所用的砂、土、石料。

    ③以自己采掘的砂、土、石料或其他矿物连续生产的砖、瓦、石灰(不含粘土实心砖、瓦)。

    ④用微生物、微生物代谢产物、动物毒素、人或动物的血液或组织制成的生物制品。

    ⑤自来水。

    ⑥商品混凝土(仅限于以水泥为原料生产的水泥混凝土)。

    【发票填开规则】

    专票金额栏:填写不含税销售额

        不含税销售额=价税合计销售额÷(1+6%)

    专票税率栏:6%

    专票税额栏:填写计算的应纳税额

        计算的应纳税额=不含税销售额×6%

 

    2.按4%征收率简易征收类

    可自行开具4%征收率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具体政策】:①寄售商店代销寄售物品(包括居民个人寄售的物品在内)。

    ②典当业销售死当物品。

    ③经国务院或国务院授权机关批准的免税商店零售的免税品。

    【发票填开规则】

    专票金额栏:填写不含税销售额

        不含税销售额=价税合计销售额÷(1+4%)

    专票税率栏:4%

    专票税额栏:填写计算的应纳税额

        计算的应纳税额=不含税销售额×4%

 

    3.按4%征收率减半征收类

    开具普通发票,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具体政策】:①销售属于条例第十规定不得抵扣进项税额、2009年1月1日后购进应抵扣而未抵扣的固定资产,按4%征收率减半征收。

    ②销售2009年1月1日前购进的固定资产,按4%征收率减半征收。

    ③销售旧货。

    【发票填开规则】

    ①手工普通发票金额栏:填写含税销售额

        计算应纳税额公式为:

        销售额=含税销售额÷(1+4%)

        应纳税额=销售额×4%÷2

    ②增值税普通发票(电脑版):

    增普票金额栏:填写不含税销售额

        不含税销售额=价税合计销售额÷(1+4%)

    增普票税率栏:4%

    增普票税额栏:填写未减半征收前的应纳税额

        未减半征收前的应纳税额=不含税销售额×4%

    【注意】因增值税普通发票(电脑版)采用价税分离开具,因此,其价税合计金额为向购买方收取的价款及销项税,关系为:

    价税合计金额=发票不含税金额+发票税额

    =价税合计金额÷(1+4%)+价税合计金额÷(1+4%)×4%。

    其减半征收的税款不在发票上反映,而在纳税人纳税申报时申报表中“应纳税额减征额”栏次进行减征。

 

    (二)小规模纳税人执行简易征收办法如何开具发票?

    小规模纳税人按2%征收率简易征收,只能开具普通发票,不能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

    【具体政策】:①小规模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固定资产。

    ②小规模纳税人销售旧货。

    【发票填开规则】

    手工普通发票金额栏:填写含税销售额

        计算应纳税额公式为:

        销售额=含税销售额÷(1+3%)

        应纳税额=销售额×2%

 

    (三)一般纳税人执行简易征收办法如何填写申报表?

    1.按6%征收率简易征收类

    填写2003版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适用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附列资料(一):第二大项“简易征收办法征收增值税货物的销售额和应纳税额明细”中“防伪税控系统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的“6%征收率”相关栏次。

    填写(或由附表一自动带入)2003版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适用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主表:第5栏“按简易征收办法征税货物销售额”和第21栏“按简易征收办法计算的应纳税额”。

 

    2.按4%征收率简易征收类

    填写2003版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适用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附列资料(一):第二大项“简易征收办法征收增值税货物的销售额和应纳税额明细”中“防伪税控系统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的“4%征收率”相关栏次。

    填写(或由附表一自动带入)2003版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适用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主表:第5栏“按简易征收办法征税货物销售额”和第21栏“按简易征收办法计算的应纳税额”。

 

    3.按4%征收率减半征收类

    填写2003版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适用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附列资料(一):第二大项“简易征收办法征收增值税货物的销售额和应纳税额明细”中“开具普通发票”的“4%征收率”相关栏次。

    填写(或由附表一自动带入)2003版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适用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主表:第5栏“按简易征收办法征税货物销售额”和第21栏“按简易征收办法计算的应纳税额”。

    将计算的减征税额填入主表第23栏“应纳税额减征额”。

 

    (四)小规模纳税人执行简易征收办法如何填写申报表?

    将不含税销售额填入2005版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适用于小规模纳税人):第4栏“销售使用过的应税固定资产不含税销售额”。

    将计算的应纳税额填入第10栏“本期应纳税额”(该栏次在纳税申报时系统会自动计算)。

    【注意】①申报表中计算的应纳税额(第10栏数据)=第4栏数据×2%+第1栏数据×3%

    ②第11栏“本期应纳税额减征额”栏次不得填入任何数据。

 

    (五)哪些项目需要填写《一般纳税人简易办法征收申请审批表》及《减免税申请审批表》?

    1.下列项目需要填写《一般纳税人简易办法征收申请审批表》文书。

    ①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按6%征收率简易征收项目。

    ②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按4%征收率简易征收项目。

    【注意】小规模纳税人实行简易征收的不需要制作《一般纳税人简易办法征收申请审批表》文书;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实行按4%征收率减半征收的也不制作该文书。

 

    2.下列项目需要填写《减免税申请审批表》文书。

    ①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按4%征收率减半征收项目。

    ②小规模纳税人按2%征收率简易征收项目。

 

    (六)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简易征收政策有关管理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9〕90号)收到前,对应该开具普通发票而开具了增值税专用发票的简易征收行为如何处理?

    对发生4%征收率减半征收行为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如果已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购货方取得此种发票后不得抵扣进项税额,已抵扣进项税额的应做进项税额转出。

    对发生2%征收率简易征收行为的小规模纳税人如果已申请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购货方取得代开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不得抵扣进项税额,已抵扣进项税额的应做进项税转出。

 

    (七)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简易征收政策有关管理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9〕90号)收到前,对可以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的简易征收行为补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处理?

    对2009年1月1日后,发生6%或4%征收率简易征收行为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没有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而开具普通发票给购货方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可以对开具的普通发票进行红字冲销,重新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注意】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必须符合增值税专用发票开具规定,例如,向个人消费者销售货物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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