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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资企业季度预缴所得税的会计处理

发布者:     发布时间:2008-08-02     浏览次数:

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季度预缴所
得税时,应计入“应交税金——应交所得税”科目,同时贷记“银行存款——人民币
户”科目。 
  例:某中外合资公司,计划全年盈利10万元。按季预缴所得税:10×1/
4×33%=0.825(万元),财务人员作会计分录:   
  借:应交税金——应交所得税  8250    
   货:银行存款——人民币户   82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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