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融资租赁的账务处理

发布者:     发布时间:2008-08-13     浏览次数:

新会计制度融资租赁,出租方应付租赁资产在租期内如何处理(指会计分录如何做)。

 

    根据企业会计制度,出租人对融资租赁的账务处理主要涉及以下几个方面: 1 租赁开始日出租人应按最低租赁收款额,借记“应收融资租赁款”科目,按未担保余值借记“未担保余值”科目,按租赁资产的原账面价值贷记“融资租赁资产”科目,按其差额,贷记“递延收益——未实现融资收益”科目。 2 初始直接费用的账务处理借记“管理费用”等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 3 未实现融资收益分配的账务处理出租人收取的租金含本金和利息两部分,应在租赁期内对租金进行分配,一部分应确认为当期融资收入,一部分应冲减应收融资租赁款。账务处理为:出租人收到租金时,借记“银行存款”科目,贷记“应收融资租赁款”科目。在采用合理方法分配未实现融资收益时,借记“递延收益——未实现融资收益”科目,贷记“主营业务收入——融资收入”科目。 4 未担保余值发生减少的账务处理期末,出租人未担保余值的预计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借记“递延收益——未实现融资收益”科目,贷记“未担保余值”科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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