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财会专区> 正文
财会专区

不征收增值税项目,发票开具具体规定是什么?

发布者:xqcs001     发布时间:2017-08-14     浏览次数:

商品和服务税收分类与编码的“6 未发生销售行为的不征税项目”,用于纳税人收取款项但未发生销售货物、应税劳务、服务、无形资产或不动产的情形。 
    “未发生销售行为的不征税项目”下设601“预付卡销售和充值”、602“销售自行开发的房地产项目预收款”、603“已申报缴纳营业税未开票补开票”。 
    使用“未发生销售行为的不征税项目”编码,发票税率栏应填写“不征税”,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上一篇:农产品销售发票和免税的增值税普通发票的差别在哪里?
下一篇:跨地区经营汇总纳税企业涉税相关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