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务工作中,企业提出在判断会计政策或是会计估计变更时,经常拿捏不准如何应对相关的难点,也难以区分“追溯调整法”或是“未来适用法”。本文通过实例来帮助大家理顺会计政策与会计估计的判断思路,以辨识个中奥义。
上述事项的变化是属于“会计政策变更”或是“会计估计变更”?
案例 1:投资性房地产的计量模式从成本法改为公允价值
解析:A企业一直采用成本模式对投资性房地产进行后续计量。当A企业能够从房地产交易市场上持续地取得同类或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及其他相关信息,从而能够对投资性房地产的公允价值做出合理的估计时,决定采用公允价值模式对投资性房地产进行后续计量,从而更好地反映其价值。由于这个事项导致投资性房地产的计量基础发生了变化,即从成本法改为了公允价值法,因此属于会计政策变更。
案例 2:固定资产的折旧方式从直线法改为工作量法
解析:B企业原采用直线法计提固定资产折旧,为了更好的反映固定资产使用的实际情况,企业决定改用工作量法计提固定资产折旧。由于变更前后采用的两种计提折旧方法都是以历史成本作为计量基础,亦由于该事项的变更也未导致会计确认和列报项目发生变更,因此,该事项属于会计估计变更。
案例 3:“应收票据及应收款项”拆分为“应收账款”和“应收票据”
解析:根据2019年财政部推出的一般报表列报项目格式的要求,企业需要将“应收票据及应收款项”报表项目拆分为“应收账款”和“应收票据”项目,这个变化导致了列报项目发生了变化,因此为会计政策变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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