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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建部回应取消经适房声音:仍具有现实可行性

发布者:     发布时间:2009-08-18     浏览次数: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住房保障司司长侯淅珉17日在接受专访时回应了社会上出现的取消经济适用房声音。侯淅珉称,经济适用住房是现阶段解决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的有效方式。

  侯淅珉具体指出,对经济适用住房制度进行广泛深入的讨论,有利于集中各方智慧,完善经济适用住房制度,促进这项制度健康发展。

  我们注意到了取消经济适用住房制度的议论,并进行了认真研究。归纳起来,取消经济适用住房的观点有两个主要依据:一是从当前存在的问题出发,进而要否定这项制度,这有些简单化了;另一种是认为不应当给被保障对象以住房产权,认为保障就是救济,给产权影响资源分配效率。

  侯淅珉表示,他个人认为,看待经济适用住房问题,必须站在党的十七大提出的住有所居的高度。住房政策属于社会政策的范畴,不同于作为经济问题的房地产政策。古人说,有恒产者有恒心。有条件地支持居民拥有住房,有利于帮助低收入家庭获得基本的财产积累、共享改革发展的成果,有利于优化社会结构和促进社会和谐安定。

  另外,中国的快速工业化、城镇化仍将持续相当长一段时间,住房供求关系紧张、房价上涨较快的特点短期内难以改变,大中城市里多数新产生的城市家庭需要政府的帮助,才能实现住有所居。如果完全实行政府财政投资建设廉租房,财力难以承受。而经济适用住房政策,政府以土地、税费优惠补贴一部分,让有支付能力的家庭承担一部分,共同解决住房问题,具有现实可行性。

  因此,经济适用住房是现阶段解决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的有效方式。各地特别是一些住房价格较高的大中城市,适度发展经济适用住房仍然具有重要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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